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1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页审计局审计限时工作计划为推进规范化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特制定审计限时办结制度。一、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按照计划安排时限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必须按交办要求时限完成;其他部门和单位申报审计的审计项目按照局安排时限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计时限的,应请示交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调整审计时限。二、对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办理要本着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审计项目小组成员为其职责所在环节限时办结责任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审计组组长、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为所分管(承担)工作限时办结第一责任人,负责办理、指导或者处理职责所在的限时办结事务,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责任人报告。四、审计工作准备、实施、报告、终结等4个阶段和立项、组建审计组到归集审计档案等具体环节工作的办结时间、质量要求按《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五、审计限时办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