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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材料二00五年十一月目录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图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工作职责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社团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门量化考评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室管理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措施(试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提议、产生、变更和注销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核制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行为规范相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责任人聘用制说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评选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活动资料归档规范(示例)附件:湖北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措施(试行)湖北高校标兵社团评选细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三年发展计划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已经在共青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审议经过)总则第一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第二条:本会接收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全方面负责学校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本会遵守我院已制订相关学生社团管理要求,包含《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措施》。第四条:本会宗旨:落实实施党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同学全方面素质提升,引导和率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方面发展人才。第五条:本会基础任务:1.坚持党基础路线和方针,加强对我院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各学生社团健康蓬勃发展,提升学生社团业务服务水平。2.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组织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依据同学特点以学生社团为平台,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多种活动,培养同学全方面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第六条:本会实施民主集中制组织标准。第七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校规所许可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一章会员第八条:凡加入本会各学生社团组织,并经本会注册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第九条:本会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第十条:会员基础权利:1.会员在本会内享受平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权利,有权经过多种正当路径和采取合适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提议,进行监督和批评,并要求回复。3.会员享受自由参与本会多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权利和参与所在学生社团活动优先权。4.会员在本会内碰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5.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相关部门转达意见及要求。第十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会员,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二条:会员基础义务:1.坚持党基础路线和方针,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关键思想,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实施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利益和荣誉。3.勤奋学习,刻苦锻炼,主动进取,重视实践,全方面提升本身素质。4.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主动参与本会各级组织,并在其中工作。第十三条: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非本会会员者,常常代会同意,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权第一节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第十四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全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全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由社联主席团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全代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第十五条:全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合适百分比由学生社团按民主程序产生。第十六条:全代会有下列职权:1.听取、审议、同意上届社联工作汇报及其它文件。2.讨论和决定新一届社联工作重大问题。3.修改和经过社联章程。4.选举和产生新一届社联委员。5.讨论代表提案,对学校和社联工作提出意见及提议,必需时作出对应决议。6.讨论和决定应由全代会决议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七条:全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法定代表参与才能召开,只有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经过后,才可形成全代会决议。第二节常设代表会议及其工作机构第十八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全代会闭会期间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对全代会负责,并受全代会监督。第十九条:常代会由常代会主任召集,每年最少召开两次。常代会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常设代表参与才能召开,只有当全体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经过后,才可形成常代会决议。第二十条:常代会有下列职权:1.讨论决定常代会正、副主任,社联主席团副主席任免,依据社联主席团提议,决定社联、常代会其它关键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