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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审核:批准: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项目经理部2013年12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2第三章施工安全审批3第四章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4第五章安全制度与监督管理7第六章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8第七章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9第八章人员安全12第九章安全与奖惩12第十章附则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龙铁路NLZQ-6标段建设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快速、有序、高效、安全的进行,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原福平、南龙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南铁办发〔2010〕148号)以及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可能减少对行车的影响。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管理机构1.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赵红军副组长:赵宇、刘紫朝成员:王满仓、林卫春、彭伟、王历、石新民、高全功、何龙伟、陈双林、雷俊平、于爽、乔国齐。第五条主要职责⑴制订本施工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⑵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投标书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分阶段、分项的安全控制细化措施,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⑶及时与有关运营、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记名制度,指定专人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⑷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培训制度。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营业线施工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加强劳务工管理,进行劳务工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⑸建立定期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分析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掌握营业线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措施,并上报福平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三章施工安全审批第六条南龙铁路工程建设中与营业线并行范围的施工安全审批应严格执行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和南铁办发〔2010〕148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及南铁运发〔2011〕94号《关于修改〈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实行项目部和设备管理部门双重审批制度,即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首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由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会签,方可组织实施。各施工项目部上报审批的内容须含施工影响营业线安全行车部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涉及营业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需于施工前50天向各有关单位报批,必要时由福平公司组织会审。第七条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纳入南昌铁路局的月度施工计划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将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计划交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再向行车组织部门申报施工计划。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准按《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执行。施工单位需于每月10日前,将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的次月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师(含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第四章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一般规定1.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执行《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2.影响既有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实行“驻站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经施工负责人授权的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并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3.在营业线上施工,应按《技规》第291、292、293、294、295条等规定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开工。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防护人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4.施工封锁必须按《技规》第283、284条规定办理。第九条施工封锁前的准备工作1.Ⅰ、Ⅱ级施工封锁项目应成立“施工封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