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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10页第PAGE\*MERGEFORMAT10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0页HYPERLINK""甬卫发〔2007〕135号关于做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单位:为做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方案》和《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医生。二、入学资格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执业医师;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在第一阶段轮转结束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后,可以转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二阶段培训。三、理论考试及实践考核衔接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并合格的课程,可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予以认可并免修(见附件1);已参加省、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并合格者,《全科医学导论》、《医学人文学》、《社区预防与保健》、《社区急诊》等课程予以认可并免修。对于即将晋升中级职称的学员(即高年资全科医师),其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详见附件2。四、培训基地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我局认定下列单位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一)临床培训基地市级医院和各县(市)、区第一医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大榭开发区、市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除外)。市级医院原则上接收结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临床实践;各县(市)、区第一医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大榭开发区、市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除外)原则上接收本辖区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实践;宁波市第一医院、鄞州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分别同时接收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高新区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实践。临床培训基地因个别科室没有设置的,使学员无法完成临床实践,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宁波分中心同意,个别科室的临床实践可到另一家临床培训基地补充完成。(二)社区培训基地同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甬卫发〔2003〕124号和甬卫发〔2004〕8号)各培训基地要根据《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附件3)和《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附件4),落实管理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制定教学计划,建立教学档案,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宁波分中心的指导下对学员组织教学和实施考核考试工作。附件:1.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替代和免修条件2.高年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3.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4.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1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替代和免修条件序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替代和免修条件1全科医学导论考试考核合格2医学伦理学医学人文学3社区预防与保健4临床免疫临床免疫学5临床药理临床药理学6计算机计算机应用7专业理论专业理论8专业外语专业外语9康复医学社区康复10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11社区常用医学统计12社区急诊附件2高年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晋升中级时间临床实践要求理论部分考试内容2009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大五官科轮转共9个月,社区卫生服务实践3个月,并经各学科考核及临床实践综合能力考核。1.专业外语2.专业理论3.计算机应用4.全科医学导论5.医学人文学6.社区预防与保健2010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大五官科轮转共18个月,社区卫生服务实践6个月,并经各学科考核及临床实践综合能力考核。1.专业外语2.专业理论3.计算机应用4.全科医学导论5.医学人文学6.社区预防与保健7.社区急诊8.社区康复9.临床药理学2011年执行《在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细则》第一阶段方案(24个月),第二阶段方案12个月,并经各学科考核及临床实践综合能力考核。2012年及以后按正规培训要求按正规培训要求附件3浙江省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