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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现状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农村人口7.84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51%。可以看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在人口众多的农村老年人口占了老年人口总数的2/3,并且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所以在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勿庸置疑加重了社会的负担,家庭的负担以及人口的负担,而且伴随着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和价值观念的变化等问题的出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本身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视群体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而现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基数,养老保障的成功与失败无疑关系着社会和谐与稳定,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基本需求,特别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因为我国大多数的老年人口都居住在农村,这样农村的养老问题无疑是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对农村的老人应该有个妥善的照顾,以使农村的老年人口老有所养,但是我国在农村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的养老保障基本上是依靠自己和子女,特别是子女,所以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提出和快速解决已经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因此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一大难题。这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农村的繁荣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二.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概念我们应该清楚什么是老年人,社会对老年人标准的确定一般是以人的生理衰老和社会功能的下降为依据的。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经济、文化等生产生活不同,人的生理衰老和功能下降的年龄阶段也略有不同,不同时代对老年人的年龄起点的认定有一定的差异。从更科学的意义上讲,判定老年人的标准可以依据几种年龄概念:日历年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在本文中将老年人界定为60岁及以上的人口。“养老”是指奉养老年人,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的结合。养老保障是指社会(家庭)对其老年成员提供的安全保证,它包括物质上有供养、精神上有慰藉、生活上有照料这三个不可偏废的内容,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农村养老保障,就是对农村老年人提供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以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1、经济供养,即老有所养的问题。1982维也纳世界老年人大会强调保障、维护和保护老年人收入的重要性,提出“保障(老年人)收入意味着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应该确保老年人有足够的收入支付某一特定社会的最低标准的生活费用”。在我国农村,当老年人不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而获得经济收入的时候,应该由其子女提供经济供养。2、生活照料,即日常生活护理问题。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除身体健康者依靠自身外,绝大多数依靠家庭其他人员,特别是子女。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的好与坏,关系到一个家庭赡养老人的责任,也体现出子女“孝”与“不孝”,更能看出老年人是不是“老有所养”。3、精神安慰,即老年人精神生活问题。老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一般来说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慰。首先,大多数农村人在体力较好时仍然坚持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一旦他们无法劳动时,便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空虚感、孤独感。其次,由于农村生活水平较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因而农村老年人多残疾,常处于疾病状态的老人特别需要家人的各种照料和慰藉。再次,老年人由于与年轻一代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因而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诸多方面与青年一代之间存在着分歧、矛盾甚至冲突。青年人往往不在愿意服从老年人的权威,从而使老年人产生失落感和被抛弃感。最后,由于离生命结束的时间越来越短,因而老年人往往更希望在余生中能够幸福愉快的度过,他们也渴望与丰富的精神生活。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历史回顾我国过去对于养老保障问题虽然缺乏系统性认识,但是“老有所养”、尊老、敬老、爱老的思想却源远流长,家喻户晓。战国时期儒家把“孝悌”即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看作是仁政之本,要求“入则孝、出则悌”,这就把尊老敬老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周礼》中的司徒篇中有“以保息六政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礼记礼运》中的大同篇有“老有所终,……鳏寡孤独残疾者皆有所养”;孔子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他认为,孝不仅包括养活老年人,如果只养不敬,那就与养猪养狗没有什么区别;孟子说:“使人养老送死无撼”;荀子说“德有六兴……养长老,慈幼孤”;孙中山说“地区之人又能享权利而无尽义务者……其二为老年人,有享受地方供养之权利”。凡此种种都是我国历代相承的老年保障的思想基础。至解放前,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社会制度的原因,我国的老年人口主要家庭供养。在小生产的条件下,社会无力供养老年人。家庭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