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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6页第PAGE\*MERGEFORMAT6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6页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Standardsforradiationprotectionandsafetyof60CoirradiationfacilityGB10252-1996代替GB10252-881996-12-19发布1997-12-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GB10252-88《辐射加工用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规定》的修订版本。本版在格式上依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修订部分主要有:增加前言和引用标准一章;不再列出职业人员基本限值,只提出执行有关的标准,并给出与源相关的剂量控制值、对公众照射给出了管理限值;井水中污染控制值改为10Bq/L;通过屏蔽墙对非限制区公众的照射原规定过产,现适当放宽;在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原版中的有关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部分,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有关规范,增加了辐照装置的安全分析、辐射源的清点与盘存和辐射防护与安全检测内容三章;原版中的附录A删去。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252-88。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放射医学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郭勇、史元明、李成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60Co辐照装置设施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包括场所划分、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控制以及有关防护与安全等管理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池贮源式60Co辐射装置的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095-8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4076-83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GB13367-92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3.辐射照射与污染控制3.1职业照射的控制3.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控制依照有关辐射防护基本标准执行。3.1.2在辐照装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内工作的人员,与源相关的剂量应控制在每年5mSv以内。3.2公众受照的控制3.2.1由辐射装置所致公众个人的照射,不应超过每年0.25mSv。3.2.2照射室屏蔽墙的设计,要保证非限制区内和附近公众个人受照年剂量不应超过0.1mSv。3.3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控制3.3.1贮源井水中所含放射性污染物的活度浓度应控制在10Bq/L以下。3.3.2依照GB13367,每月排到下水道的60Co总活度不得超过1×106Bq。单次排放活度不应超过1×105Bq。排放点要固定,排放后用水冲洗排放口,以免污染物积累。3.3.3工作人员的衣服、体表及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地面等表面β放射性物质污染控制水平见表1。表1表面β放射性物质污染控制水平Bq/cm2表面类型β放射性物质控制区地面源设备和源的装卸工具监督区地面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手、皮肤、内衣、工作袜4040440.4注1.表中所列数值系指固定污染和松散污染总量。2.表面污染水平按一定面积上的平均值计算:地面取1000cm2,设备取300cm2,手、皮肤和工作服取100cm2。3.手、皮肤和内衣污染时,应采取去污措施、及时清洗并尽可能达到本底水平。设备、墙壁、地面经去污后,仍高于表中数值时,可视为固定性污染,经辐射防护部门检查同意,可适当提高控制水平,但不得超过表中数值的5倍。3.3.4工作场所内的设备与用品,经仔细去污后,其污染水平低于表1中所列控制区限值的1/50时,经辐射防护部门测量并许可后,可作普通物件使用,但不得用于炊具。4.工作场所的划分与要求4.1控制区:辐照装置照射室屏蔽回路外端入口以内的区域。在此区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防护和安全操作规程。照射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应设置防止人员误入照射室的控制措施。4.2监督区:与照射室直接相联接的房间、控制室以及照射室回路入口以外的通道及房间。在源运行状态下,在此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