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劳动力转移对策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存在问题及对策区委五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突出“三农”工作重点用的时间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抓好“三农”工作确保年内打牢“三农”工作基础力争用至年的时间实现户户加入“公司农户”的种养经营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进厂工作的目标;要大力推行农村劳动力战略转移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此组织力量对我区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截至××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总数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数人男性有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女性有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在本区范围内务工的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在市内其它县区务工的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在市外出务工人数的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另外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共有人这些人中初高中学历的共有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其它学历的有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在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外出工作意向的有人占。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区域来看XX县区的办事处农民工在本地从事经商、建筑装修、餐饮服务和入厂务工的人数较多而农民工除少部分在本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外大部分以外出打工为主主要区域分布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发达地区。二、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存在问题近年来在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城镇居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加快城乡就业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但在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过程中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在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虽然各级政府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了就业目标考核制度目标层层分解下达。但由于部分镇街道主管领导工作分工多事务重难以兼顾缺少对劳动保障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其次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是双重机构管理行政上属镇街道管理业务属劳动保障局指导;所长、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具有双重性工作两边走难以专心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有关工作。二区财政就业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农民工就业转移速度。一是由于缺乏资金没有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使农民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受到影响导致农民工就业能力低二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由于缺乏经费不能实现和省市区的劳动力市场系统联网实现劳动信息资源共享不能对我区农民工外出转移就业提供快捷的就业信息服务。三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发基本工资其它补贴工资靠收取企业调配费解决难以兑现影(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响了工作积极性。(三)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政策未够完善。如农民工转移就业未能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其子女入学困难及收费高。(四)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就业形势不相适应。一是就业观念不适应认为到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工作不光彩不稳定工作辛苦收入低因而不愿找工作;二是文化偏低年纪偏大没有专业知识和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五)企业招工要求高工资水平低制约了就业工作。一方面企业为了提高劳动效率追求高利润招工门槛较高大多数企业都要求招用文化高、年纪轻、有技术专长或熟练工等高素质人才从而使许多求职者不能就业;另一方面企业的工资水平较低除个别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外大多数企业工人的工资都在元左右致使有的人不愿意做有的人即使入了厂干的时间也不长。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少工作量大对少部分企业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查处。四、对策及建议⒈加强领导提供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积极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⒉加快发展创造条件。要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区位、资源、市场优势和第二、三产业等朝阳产业发展空间较大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旅游业等二、三产业。同时要大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本着与城市工业结构互补的原则重点在小城镇因地制宜的发展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乡镇企业安排农民就业的能力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⒊制定政策强化服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工商、劳动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转移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放活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范农村合理分配不得向外出务工的农民加收其他任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