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iii前言刑事辩护制度,是指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通过申诉、辩解、反驳指控等方式,协助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事实真相,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正确实施法律的一项诉讼制度。辩护制度作为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鲜明地反映了一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民主性程度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介入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不仅可以自己辩护,而且可以聘请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等等。同时,又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律师在各个诉讼阶段的诉讼权利,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了庭审方式,吸收英美法系抗辩制的因素,增强控辩双方的对抗,由法官居中裁判。所有这些,均充分表明了刑事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得到了很大改善,标志着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进步与发展,也符合世界各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趋势。辩护制度也和其他任何制度一样,在司法实践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权等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司法实践律师辩护日渐萎缩,极大的制约了辩护功能的发挥。另外,尽管律师可以提前介入诉讼,聘请辩护人的时间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但在实践中遇到大量障碍。这些都导致庭审中控辩力量严重失衡。同时,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参与率降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刑事辩护遇到的障碍越来越多。办理刑事案件不但关卡多,收费少,而且风险大,仅在该法实施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就有一百多个律师被抓被判,其罪名大多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伪证罪、包庇罪等。与此相适应,在全国范围内,刑事案件律师的参与率呈下降趋势。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探讨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目录摘要11.刑事辩护制度概述11.1.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念与特征11.2.刑事辩护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2.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立法现状23.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33.1.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法律地位的问题33.2.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问题43.3.关于律师阅卷权问题53.4.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问题53.4.1.律师不具有侦查阶段的取证权53.4.2.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形同虚设63.5.关于律师的法律责任问题64.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74.1.明确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74.2.取消律师阅卷权、会见权的不合理限制,赋予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同时增设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展示制度84.2.1.取消律师阅卷权的限制,设立证据展示制度84.2.2.取消律师会见权的不合理限制,保障律师的自由会见权,增设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94.3.增设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104.4.增设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11结语13注释14参考文献15致谢17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18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摘要:刑事辩护制度以对人的尊严给予平等的尊重和保护为主题,一个国家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程度也标志着其对刑事司法的意义及精神的思考所达到的层次。近代辩护制度确立于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西方,二战以来人权的发展对辩护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的辩护制度在1997年开始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后,取得重大发展,但是与世界各国辩护制度对照,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问题、会见权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日渐萎缩,极大的制约了辩护制度的发展。本文在分析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问题、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律师责任等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关键词:辩护制度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刑事豁免权1.刑事辩护制度概述1.1.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念与特征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控诉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行为。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有关指控进行辩解、反驳、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权利。辩护行为、辩护制度都是基于辩护权而产生的。辩护权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是诉讼制度民主化的重要标志。辩护权既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也可以由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其他辩护人以及法院指定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代为行使1。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以辩护权的存在为前提的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