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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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doc
法务部协议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防止协议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协议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一条协议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协议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协议实行协议草案预审、正式协议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协议,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二条重大协议预审与调查1、重大协议起草(或初审)完毕,协议承办部门应将协议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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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协议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防止协议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协议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一条协议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协议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协议实行协议草案预审、正式协议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协议,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二条重大协议预审与调查1、重大协议起草(或初审)完毕,协议承办部门应将协议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部审核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pdf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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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本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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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8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