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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回顾国有企业改革走过的二十多年历史我们可以取得如下认识: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要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此政府要从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中退出不再直接经营企业;而改革的难点是要从国家对社会经济高度垄断的格局转化为多元分散的市场经济其间不仅横着巨大的制度鸿沟缺乏现成的中间制度可以过渡而且在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方面也存在着严重的障碍由此造成国有企业改革仍然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中国整体改革的进程。一、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至今已走过二十多年的历史回顾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86年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是委托人即政府垄断了企业近乎全部的剩余权利的奢望也没有创造剩余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国有企业势必会长期处于了低效率运行状态。由此不难看出让渡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必然会对经营者积极性产生激励进而有利于改变过去权力集中与外部化的状况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针对传统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经营者缺乏自主权和低效率运行的弊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并在XX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根据中央政策政府向企业让渡了生产自主权、原料选购权、劳动用工权和产品销售权等十四项经营权。经营权的让渡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许多文章在回顾放权让利这一阶段的时候认为这是一种浅层次的、带有权宜之计的改革。但正是由于这一过渡性制度的安排才使得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79年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比1978年增长了10.1%高于1957—1978年的平均增长率。国家财政收支也从1978年的财政赤字10.17亿元转为1979年的财政盈余135.41亿元。职工实际工资比上年增长了7.5%。经营权层面的改革取得成功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放权让利是以中央政府的利益让度作为切入点受益者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种利益主体。在各利益主体均获可得收益下的改革不仅推动起来阻力小且还会对各个经济主体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有利于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第二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在原国有经济体制内进行的改革是不改变原有的所有权框架而只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的利益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涉及“姓公姓私”或“姓资姓社”的意识形态问题因而来自社会意识和传统观念方面的阻力较小改革能够被全社会所接受。第三放权让利虽然表现为中央政府利益的部分损失但于经济总量增加中央政府收益的绝对量也是增加的;同时社会经济总量的增加又会带来其他社会成员收入的改善。因此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受益的帕雷托改进。第二阶段。1987—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的过渡。从1986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过渡但在涉及财产关系的深层改革上同时出现了两种不同思路和对改革制度的两种不同选择。一种思路是将国企改革仍然限制在原有财产关系之内而进一步推进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与这种认识相对应的制度选择就是企业承包制。中央政府决策部门倾向于这种改革思路和改革方案于是从1987到1992年国有企业经历了两轮承包制改革。承包制推行伊始确实调动起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国有经济的发展。1987和1988年我国工业增长速度分别为14.1%和20.7%。企业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1987年比1986年增长8.0%1988年比1987年增长18.2%亏损面也逐年下降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在推行承包制期间却出现了企业增效、经济增长、国家财政收入反而下降的状况。在推行承包制的第一年即1987年伴随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却出现了低增长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6年的20.8%骤降为18.4%一年下降2.4个百分点1988年又急剧降到15.8%比1987年又下降2.6个百分点。承包制带来的结果招致了全国各界强烈的批评和反对。一种普遍的批评认为在经过了放权让利之后国家财政已无力继续让利。而承包制又向企业做了更大幅度的让利致使国家财政收入严重流失。还有一种分析认为承包制对企业行为的约束仍然是软的。企业只负盈、不负亏。这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而且还造成了企业承包者的行为短期化和“机会主义行为”(刘世锦1993)。承包制对国有企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