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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答疑根据往届毕业生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及毕业生离校后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我们以问答形式归纳、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同学们提供一定的帮助。1、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什么时候上报?答: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学校的就业计划于6月中旬上报教育厅经审核同意后开始打印《就业报到证》因此要求已签约的毕业生在6月10日前把“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招生指导中心。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6月10日以后签约的毕业生可以继续办理签约手续但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间要根据签约的具体时间以及教育厅的安排原则上安排在7月1日以后视实际情况而定。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什么时候发放在何处领取?答:《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将于毕业生离校前的1-2天发放在学院学工组领取。3、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答:《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就业报到证》的作用是:《就业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入编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办理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接等手续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因此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如《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59813)申请遗失补办获批准后予以补发。4、结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答:结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单位不同意接收将作自动取消;如单位愿意接收请将单位同意接收结业生的意见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批准后予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结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在学历栏上注明“结业生”)。5、结业生离校后获得毕业证如何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答:如结业生毕业后获得毕业请凭毕业证原件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6、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该如何办理档案、户口手续?答: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学校按具体签约单位的情况将毕业生档案寄至相关部门。根据档案寄送有关规定不允许毕业生自己带走档案。对已签约的毕业生的户口学校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离校时将发至毕业生毕业生必须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往地址”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会给自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其档案、户口接收单位会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对于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如签约中直、区直、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国有企业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用人单位。(2)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级人事档案主管单位。(3)对于民营、外资等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不转至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托管地点:①托管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②托管在生源地的人事主管单位报到证、档案、户口均派遣回生源地。人事主管单位参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办理程序是:毕业生于6月1日—6月10日从学校就业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转出调整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交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③毕业生要求将档案转到用人单位而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到生源地的人事部门毕业生离校时人事档案暂时不寄出;毕业生落户后再通过改派程序办理新报到证将人事档案迁往用人单位。办理程序是:毕业生于6月1日—6月10日从学校就业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转出调整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交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档案与户口分离的利害关系及相关办理方式可参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就业咨询栏目里的《签约民营企业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档案、户口》(http://job.gxu.edu.cn/job_news/detail.asp?id=NzAy)7、毕业生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户口、档案如何办理?答:毕业生如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得到当地人事局的接收函才能将本人户口、档案迁入当地。如毕业生已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用人单位签约但未获得当地人事局的接收函的毕业生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办理程序是:毕业生于6月1日—6月10日从学校就业“下载专区”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