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7
2/7
3/7
4/7
5/7
6/7
7/7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范文大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参照党费交纳办法决定修订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自行废止。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现将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关于团费的交纳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它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9、团员应当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它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二、关于团费的管理和使用1、恢复实行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各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5%留用团费总数的8.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它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当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3、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4、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一级团委。上级团委每年对下级团委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省级团委应于每年2月25日前将上年度团费收支情况和按规定应上缴的团费报送团中央。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