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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深化农地制度改革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时指出:农民对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将长期保持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温家宝总理的回答不仅是指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不变也是指农民对现有承包地的承包权长期稳定不变。总理的回答表达了中央政府准备进一步强化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真正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预期目标的决心。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是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在这个制度下农民获得了很大的生产自主经营权。农民用“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这样的俗语来概括这个制度的特点。实行这个制度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释放粮食生产总量迅速增加绝大部分农民在短期内解决了温饱问题。这个制度还支持了我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村实现了城市化一部分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然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面临一个不易克服的难题。d。d。d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限极不稳定承包地常常被村集体领导重新分配农民俗称“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越是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期限越是不确定。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中央政府做了许多努力。先是规定第一轮土地承包15年不变;第一轮承包到期后政府又规定承包期再延长30年。针对一些乡村干部刻意歪曲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含义的错误说法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指出不仅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不变农民对自己所承包的具体的地块也不变。针对人口变动的影响因素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硬性政策以约束一些乡村干部随意变更农民承包地的行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未能纠正农民土地承包权被随意侵犯的行为。农民土地承包权难以稳定有复杂的原因。农户家庭人口变动使土地承包的人均数量发生变化;一些农民希望调整土地是重要原因;一些乡村干部通过变更土地承包捞取好处是更为重要的原因;现行法规的不配套、不完善也给土地承包权的变更留下了漏洞。虽然有相当多的农民拥护中央的政策但因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在实践中总被理解为村干部的控制权力这些农民很难在土地承包权受侵犯时与干部们抗衡。正是由于这些复杂原因土地承包权15年或30年不变的国家政策始终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次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用“永远不变”这样强烈的语气表达了他对稳定土地承包制本来意义的坚定认识也预示着中央政府将下决心为稳定土地承包权作出更有效的努力。土地承包不稳定对农村发展乃至国民经济成长有极大危害。只要土地承包期限过短承包地块被经常调整农民就不会在土地上认真投入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将受到影响。承包权不稳定还将导致土地的使用权价格被严重扭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市场难以发育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难以实现。更严重的是现实土地承包制下使农民仍然有强烈的“占夺”公有土地的意识导致农村大量土地成为农民的宅基地出现农民住房大量空置与农民继续申请宅基地同时并存的现象使农村空置房屋难以成为农民交易的对象。对“公地”更强大的掠夺力量来自乡村干部乃至各类“官商”以致近些年农村耕地流失速度触目惊心失地农民达到数千万之多。目前的土地制度还成为中国农村城市化的严重障碍它使大量农民在放弃土地之后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无力在城市购买住房。不合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鼓励农民守住土地不放使他们成为身份在农村、打工在城市的长距离迁徙的“候鸟”创造出一种浪费无穷、痛苦无边的社会生活画面。如果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化改革看作下一步推动农村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的焦点一点也不为过。农村土地制度如果再不做调整将误国误民贻害无穷。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按照温家宝总理“永远不变”的指示下决心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地固定给广大农民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慎重工作做好各项配套改革。要根据现有农村人口状况适当调整承包土地让土地承包更加合理然后再使土地承包权“永久化”。要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交易给予约束防止短期内出现“大土地所有制”避免一部分农民因丧失土地而流离失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防止农民因天灾病祸出卖土地承包权。无论商业占地还是国家公益性征地都要依市场价格与农民交易使农民在丧失土地后有能力转移到城市从事其他工作。只要方向对头这些技术性改革并不难做到。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只要有完善的制度特别是有公正的法制环境农民不会因为有了明晰的土地财产权而大量地随意出卖土地。常常出现的情况反而是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而导致土地集约经营出现困难。我们相信中国农民也会珍惜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这种承包权越是因为“永久化”而固定为土地财产权农民就越会珍惜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当我们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起农民深化农地制度改革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时指出:农民对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将长期保持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