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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服务机制创新中应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摘要: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原则之一。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存在着社会和市场事实在前制度安排合法化在后的现象。档案局(馆)进行现行文件利用服务时在提供现行文件服务的主体、接收现行文件进馆的时限、要求现行文件进馆的依据、提供现行文件服务的受权等问题上就与现行有效的档案法律、法规存在一些冲突。因此应当在不断探索与创新档案服务机制的同时适时的通过立法或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规将探索与创新的积极成果合法化。关键词:依法行政、档案服务机制、创新、现行文件、利用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时指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管理国家与地方档案事务保管国家档案的专门机构同样应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档案工作者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社会档案事务。创新档案报务机制更好的为政府决策服务、为机关日常工作服务、为公众服务是档案部门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日期时内的工作重点。要把好事办好使我们的各项服务细致周到内容与程序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合法就必须注意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创新档案报务机制之间的关系。笔者以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利用为例从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角度做一些分析供大家参考。自2000年4月深圳市档案局试办了全国首家文件档案资料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各种现行文件资料信息后北京市昌平区、江苏省常熟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青岛市、陕西省、武汉市、江西省等档案馆相继开展了现行文件利用工作。2001年10月16日《中国档案》杂志社和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就档案部门开展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以及开展这项工作后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的方式、方法应该做哪些调整等问题进行了座谈。2002年7月25日至26日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创新座谈会后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作为档案部门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在全国档案部门迅速得以推广在主要档案媒体上每周都有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开业的报道。对此领导、公众、媒体均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从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角度看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还需要处理好一些关系在此提出来与大家共同商讨。1.服务内容拓展与服务主体资格的关系。目前档案部门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深圳模式既成立业务上由市、区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文件中心依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授权履行“接收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对接收的文件进行整理、鉴定和保管;向市或者区档案馆移交需长久保存的档案;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利用文件”等职责。二是常熟模式既在档案馆挂牌成立“文件资料服务中心”“档案馆”与“文件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三是昌平区模式既在档案馆内设立现行文件阅览室“文件中心”是“档案馆”的一个内设机构。从提供现行文件服务的主体上看除第一种外后两种均是由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按照目前“局馆合一”的模式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就是档案局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不可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划定各机关的职责范围;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哪一行政机关管辖。”[1]我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档案馆的职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