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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思考非营利组织也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第三部门”它是依法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性、志愿性并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其中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是它的主要特点。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很不成熟、也不规范在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困境。需要我们从多层面进行探讨并提供改善路径。一、非营利组织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行性分析(一)现实需要一方面作为公共物品中的一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多倾向于是一种精神和知识“产品”看不见摸不着[1]。因此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但是公共文化服务又属于“第三产业”[2]是由文化工作者创造出来并提供给服务对象的这决定了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商品属性也可以用一定的货币进行交换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另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还具备农村地域性特点我们更要突出其社会效益防止商业对农村文化的过渡“侵蚀”避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过分向经济效益倾斜。另一方面我国有八亿农民为满足农村文化市场、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建设和谐农村这都决定了非营利性组织将成为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二)组织优势1.亲和力优势非营利组织具有很好的亲和力在谋求社会正义和经济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乃至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目标下开展活动这一形象对农民独具亲和力农民愿意加入并接受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更容易获得农村居民的信赖从而使其更方便深入到农村社区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具体来说与政府相比非营利性组织的亲和力优势主要体现在非营利组织是一个公益性组织它以关心弱势群体、兼顾公平和效益解决社会性问题这一角色出现在公众视野没有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居高临下”的感觉势必引起农村居民的好感更能获得农村居民的信任有利于其各种文化活动的开展另外与企业相比非营利性组织的亲和力优势主要体现在其非营利性上。非营利组织并不像企业办文化那样以追求经济效益为首要的目标服务社会、以社会效益为首位始终是它的宗旨。所以对于政府和企业不能做、不愿做、做不好的公共文化服务非营利性组织有绝对的优势一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真空地带如在教育科技、信息传播、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大量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政府职能的一个有力的补充。2.沟通优势鉴于非营利组织的特性它可以起到上传下达搭建桥梁的作用。非营利组织既能深入到农村社区中把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摸清楚给政府文化部门如实传达民情民意及社情提供农民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中介又能把政府发布的相关文化政策或决定下达给农村居民不仅能为村民传递最新的消息丰富村民的文化知识还能使村民更好的理解和支持出台的政策减少文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另外非营利组织还充当民营文艺团体和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为民营文艺团体更好的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比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或各县民营文艺团体行业协会在加强院团与政府间的对话各大院团之间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院团的利益并且成为各院团利益诉求的最主要渠道之一。3.多需求满足优势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而且每个地区的农村各有其特点、偏好和习俗政府“一刀切”地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已过时不能满足农村多元化公共文化需求。非营利组织在组织结构、组织体制、组织运作方式上有很大的弹性同时也能满足农村中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在回应公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4.效率优势非营利组织以其独有的特性所产生的低成本管理和运营在解决某些社会问题时比政府更具效率其衍生出来的“亲和力优势”、“沟通优势”等在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动员村民参与到服务中并且迅速把底层对于文化需求的声音反馈到政府部门对症下药帮助政府降低因决策失误产生的损失。另外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激励他们的不是对利润的创造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或组织的声誉而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是理性选择。所以对于像公共文化这样服务效率、质量难以衡量和监督的产品非营利组织供给无疑是一种比较可靠的选择。二、非营利组织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虽然非营利组织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之间存在必然的契合自身的优势使得其更能高效、高质量地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但现实却表明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得很不成熟、也不规范在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政府层面的制约1.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到目前为止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和规范仅靠三个行政法规来约束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