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事诉讼庭前程序改革与完善.docx
甲申****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相关资料
试论民事诉讼庭前程序改革与完善.docx
试论民事诉讼庭前程序改革与完善一、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现状与缺陷。1、审前准备程序与法庭审理程序职能不分混为一谈。法官的职能长期处于多元化状态既要做审前准备工作又要做庭审裁判工作以致于法官不能从繁琐的审前准备工作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进行审判这是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的法院仍然不坚持立审分离原则在立案庭内设立速裁组或简审合议庭赋予了速调速裁权这实际上是立审不分、自立自审的一种变现不符合法院机构改革要求应当加以纠正。2、我国审前准备模式是为法官而设计的当
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docx
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在刑事诉讼中,从法院受理案件到开庭审判之前,法官一般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一系列的诉讼活动,主要是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庭条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以及为开庭审判作好程序上的准备工作。法官的这些活动我们称之为庭前准备活动,其程序则统称为庭前程序。有人说庭前程序就象演出前的排练和预演,因而往往很容易被人忽视。然而,这一程序的意义决不能低估。一是庭前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庭审程序和庭审方式。比如,法官庭前审查采用案卷审查制度,由此形成心证,庭审就不需要再由控方举证,而只需
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doc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一、我国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现状与特点我国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在庭前程序上普遍存在着以下特点:1、立案审查形式化造成庭前审查和开庭审判的法官主体归一。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以后一般是先确定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成员然后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的决定开庭审判并参加庭审。即使是在各地法院实行立案庭统一立案以后由于多种原因立案法官对案件的
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1.docx
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在刑事诉讼中,从法院受理案件到开庭审判之前,法官一般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一系列的诉讼活动,主要是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庭条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以及为开庭审判作好程序上的准备工作。法官的这些活动我们称之为庭前准备活动,其程序则统称为庭前程序。有人说庭前程序就象演出前的排练和预演,因而往往很容易被人忽视。然而,这一程序的意义决不能低估。一是庭前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庭审程序和庭审方式。比如,法官庭前审查采用案卷审查制度,由此形成心证,庭审就不需要再由控方举证,而只需
试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现况与完善.docx
试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现况与完善试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现况与完善如今是诉讼爆炸的年代。有资料显示,1990-1999年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4229万件,年均受案424.9万件,为前13年平均数的3.4倍[1]。各类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而法官人数不能顺风就势、水涨船高地相应增多,甚至还要减少,已是不争事实,审判领域里的“案多人少”矛盾日益显现和突出。如何解决不断扩张的审判任务与相对吃紧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意见颇多。大家清楚,这首先须从“人的因素”入手,即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充分调动法官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