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行政法律保留原则内容摘要法律保留是民主宪政体制对行政权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把该项原则引入行政处罚领域后该项原则对规范制约行政权所起的重要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但对这项基本原则的涵义、产生基础及调整范围等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由此它对中国行政法制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也很有限。因而本文拟对以上内容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该项原则的进一步重视并不断扩大它对中国行政法制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关键词法律保留涵义基础调整范围学与行政法学博士。法律保留是民主宪政体制对行政权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把该项原则引入行政处罚领域后[1]该项原则对规范制约行政权所起的重要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但对这项基本原则的涵义、产生基础及调整范围等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由此它对中国行政法制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也很有限。因而本文拟对以上内容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该项原则的进一步重视并不断扩大它对中国行政法制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一、法律保留原则的涵义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法律没规定的就不得作出。也就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能任意作出只有在立法机关对该事项作出了规范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才能按照法律的规范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该项原则的实质在于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在代议机关的监控之中没有代议机关(民意)的同意行政权就不得行使。它既体现了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也体现了行政权的民意基础。为了进一步理解该项原则我们还有必要搞清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法律保留原则不同于我们平常所说的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是指一切行政行为都要与法律规范相一致不得与之相违背。相比之下法律优先原则只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违背法律至于法律没规定的情况下行政行为能不能作出法律优先原则并不过问;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讲的“法不禁止皆自由”。而法律保留原则则相反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作出法律没规定的就不得作出;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讲的“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得为之”。所以法律保留原则要比法律优先原则的要求更高如果说法律优先原则是对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消极要求的话那么法律保留原则则是对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积极要求。而且虽然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都是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但更能体现行政法基本精神的是法律保留原则。因为法律优先原则仅要求任何行为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其实这不仅是对行政主体的要求而且也是对法治社会中任何一个主体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说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话那么它也应是民法、刑法等任何其它一个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所以与其称其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还不如称其为法治的基本原则更准确。但法律保留原则就不同了它针对行政主体且只在行政法领域具有普遍指导性而在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领域它就不具有普遍指导性。它这种只钟情于行政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才真正称得上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其次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并不仅限于代议立法所定之规则而且还包括行政立法所定之规则。法律保留原则的实质是使行政权在立法权的监控之中以实现“为民行政”的目的。照此法律保留中的“法律”应仅指代议立法所定之规则。[2]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在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时期奉行“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观念政府职能较少因而代议立法完全能适应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但20世纪初开始尤其是二战结束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空前扩大复杂多变的管理对象、日益专业化的行政技术以及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都使得代议立法再也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为此它不得不把一些原本属于自身的立法权授予行政主体来行使一旦行政主体获得这种授权后它们也就成了立法主体而它们按照授权所定之规则也成了法律。由此法律保留中的“法律”就不仅仅指代议立法所定之规则而且还包括行政立法所定之规则。[3]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行政立法所定之规则也纳入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不免使行政主体既是立法主体又是执法主体这不就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所追求的以立法权(民意)监控制约行政权的基本精神吗?其实不然虽然行政立法使行政主体也有了立法权一定程度上确实削弱了代议机关对它的监控和制约。但我们必须看到行政立法的产生和存在并不是为了取代代议立法而仅仅是为了代议立法的补充和完善。再则行政立法本身并不具有独立性它必须事先得到代议机关的授权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这些都使得行政立法还是始终处在代议机关(民意)的监控制约之中并无任何摆脱。所以把行政立法纳入到法律保留中的“法律”并没有违背法律保留原则的所追求的基本精神而仅仅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它的基本精神我们所采取的方式有所改变而已。[4]二、法律保留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