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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10)申请公布号CN108269840A(43)申请公布日2018.07.10(21)申请号201810135320.6(22)申请日2018.02.09(66)本国优先权数据201710923386.72017.09.30CN(71)申请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地址215300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72)发明人刘明星(74)专利代理机构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代理人唐清凯(51)Int.Cl.H01L27/32(2006.01)权利要求书1页说明书7页附图4页(54)发明名称显示屏及显示装置(57)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屏及显示装置,其中显示屏包括:第一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邻接的第二显示区、与所述第二显示区邻接并且位于所述第二显视区邻接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相对侧的第三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通过调整显示屏设置摄像头处的子像素密度,既满足了摄像头正常显示的要求,又兼顾了摄像头处需保持较高透光率的要求,由于不用为前置摄像头预留位置,因此可以省去有效显示区上方的非显示区,扩大屏占比,优化使用感受,从而,可以解决非显示区的存在导致使用者的使用感受不佳的技术问题。CN108269840ACN108269840A权利要求书1/1页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邻接的第二显示区、与所述第二显示区邻接并且位于所述第二显视区邻接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相对侧的第三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显示区中,按照第一方式共用子像素形成第一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二显示区中,按照第二方式共用子像素形成第二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三显示区中,按照第三方式排布子像素形成第三类发光单元。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发光单元呈共边的一对三角形的形状分布。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发光单元为包括1个红色子像素、2个绿色子像素和1个蓝色子像素,所述红色子像素、所述蓝色子像素位于公共边,所述绿色子像素位于另外两个顶点。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发光单元呈共顶点的一对三角形的形状分布。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发光单元为包括1个红色子像素、2个绿色子像素和2个蓝色子像素,所述红色子像素位于公共顶点,所述绿色子像素和蓝色子像素位于另外两个顶点。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类发光单元呈三角形的形状分布。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类发光单元为包括1个红色子像素、1个绿色子像素和1个蓝色子像素,三个子像素各自形成三角形的顶点。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和屏下光敏模块;所述显示屏包括:第一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邻接的第二显示区、与所述第二显示区邻接并且位于所述第二显视区邻接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相对侧的第三显示区;所述第一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所述屏下光敏模块,其设置在所述第一显示区下方并且其能感应穿过所述显示屏的所述第一显示区和所述第二显示区照射进来的光。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下光敏模块为光电传感器、摄像头中至少其中之一。2CN108269840A说明书1/7页显示屏及显示装置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涉及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显示屏及显示装置。背景技术[0002]随着移动电子产品行业飞速发展,新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市场对移动显示电子产品存在越来越高的期许。例如,手机等产品由有边框向窄边框和无边框的方向发展。上下无边框直接影响了前置摄像头、感光器件以及产品标识的放置。传统的移动显示电子设备为实现无边框或者窄边框,可以在显示屏上开设槽体或者安装孔等来容纳相关设备,或者直接将相关设备移除。上述方案均无法真正实现全面屏显示。发明内容[0003]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真正实现全面屏显示的显示屏及显示装置。[0004]一种显示屏,包括:第一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邻接的第二显示区、与所述第二显示区邻接并且位于所述第二显视区邻接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相对侧的第三显示区;[0005]所述第一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0006]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小于所述第三显示区的子像素密度。[000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