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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研究【摘要】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具有增强学习趣味性、培养法律思维能力、促进师生互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应用价值但其在具体应用中应分为本科一二年级阶段本科三四年级阶段研究生阶段分别适用具体的创新型应用方法方能真正培养出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创新思维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创新应用本文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情景——探究式’教学法在法学教学模式中的实践研究”(11BY43)的阶段性成果。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法律调会秩序来源于生活应用于生活故法学学习应注重实践性。过去传统“填鸭式”教学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地弥补这一弊端。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价值第一增强学习趣味性调动学习积极性。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刑法总论、知识产权等课程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理论基础深厚。单纯理论知识的传授较为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以物权行为为例纯粹依赖学说的介绍和分析难以让学生形成直观印象但如采用案例教学法先用案例引出争论接着介绍不同学派理论再阐述运用不同理论得出不同结论在此基础上分析各种结论利弊与合理性大小则结论的得出会更易为学生理解沉重、枯燥的理论也因为加入了案例而显得生动、活泼。第二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充分发挥学习的能动性。在案例的讲解、阐述中学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思考这种经过自己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较之单纯地灌输理论知识更不容易被遗忘。通过案例教学养成学生对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等进行分析的习惯更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和发散性思维的培养。第三促进师生互动形成良好课堂氛围。传统民法教学主要靠教师“填鸭式”教学进行满堂灌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学效果不是十分理想。案例教学法可以打破教师“独角戏”的尴尬让学生也参与其中教师通过对学生发言的分析可以掌握学生的学习进度、对课堂知识的消化程度、思考的方法与角度等从而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在案例的问答、讨论中师生沟通起来更为方便、有针对性课堂的氛围也活跃起来。第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与创新思维的形成。传统民法教学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辩论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在工作的初始阶段不能立即进入状态。通过案例讨论学生汲取他人思维方法开创新的思维方式能够增加思考路径拓宽思考领域从而促进创新思维的形成。另外通过对具体案例的解剖和分析更容易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尽管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存在着如此高的应用价值但其起源于美国并非万能也并非完全适宜于本土教学[1]其对学生基础、教师素养、教学环境与配套设施等有着诸多要求笔者认为针对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适用案例教学法应分阶段进行创新应用。1.案例教学法在本科一二年级法学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第一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通过影视作品引起学习兴趣并分析其中蕴涵的法学知识。本科一二年级刚接触法学并没有多少法学知识的贮存与法学方法的积累故应先引起其学习法律的兴趣。如可以在“法学导论”课上通过“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节目的播放认识法学的重要性并树立学好法律的信念。其实在部门法的授课中也可以在第一次课上先以影视作品引起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兴趣如《十二怒汉》之于刑事诉讼法《失控的陪审团》之于民事诉讼法《老婆大人》之于民法《法证先锋》之于证据法等。影视作品的播放既活泼了课堂氛围也避免了平面教学的平淡、刻板通过对剧中情节地分析更易使学生理解其中蕴含的法学要点。第二选择经典案例贯穿一个知识点始终。初步接触法学时课堂上一次如有过多案例易分散学生注意力使其关注情节而忽略内容故在一次授课中应选择典型案例用一个案例贯穿授课全程。如选择一个代表性案例使其既可助于理解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也可区分遗嘱、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运用同一个案例说明不同的知识点更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第三授课过程中糅合司法考试题。自从司法考试成为我国法律职业准入门槛后通过司法考试即成为不少学生大学阶段的目标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不可忽视这种学生发自内心的动力与需求。无论是第四卷的主观题还是前三卷的客观题除了少数纯粹理论的题大多数客观题的题干都是一个小型案例题教师在授课时以其为例既可便于学生理解疑难知识点也可提起学生兴趣更可借此向学生传授复习司法考试的方法:通过做题找出考点通过做题寻找出题人的思路通过做题训练学生自己从法条、课本中寻找考点、设计问题的能力。第四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