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4
2/4
3/4
4/4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策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障碍分析1.1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国制定了关于推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框架但是其内容缺乏针对性比如我国制定的《节约能源法》则是对工业节能方面的规定而对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过于薄弱即使一些地方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其法律地位低在具体的执行中缺乏强制约束力。另外我国目前所规定的相关法律制度缺乏衔接性。一般制定的节能法规只是用于某一个行业而对于涉及到不同行业的建筑业而言其规定显得过于狭窄。1.2改造管理体系不完善首先对新建建筑节能执行不到位。为了实现节能减排地方政府部门明确了对新建建筑要采取节能设计标准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许多新建的建筑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其次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缺乏有力的管理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建筑节能改革机构虽然一些单位内部设置了节能减排改造机构但是其由于受到不同部门的多重管理造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陷入“多头管理”的局面。以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为例有的地方将其纳入经济委员会管理范畴有的地方则将其纳入建设委员会管辖范畴;最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管理不规范。目前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缺乏科学的评估依据导致改造过程缺乏有效地规划不利于既有建筑的整体规划。1.3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目前我国既有建筑的面积比较大而且这些建筑基本上都没有构建节能措施因此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建筑面积也就比较大。按照最保守的计算方法节能改造的费用为200元平米以此可见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一大笔资金而这些资金如果单靠财政开支是不现实的。而如果由政府、建筑商、住户共同承担则是相对比较科学的但是按照“谁收益、谁投资”的原则开发商也不愿意出资。而且结合工作实践居民出资的积极性也不高即使政府给予其一定的财政补贴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居民仍然不多。2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对策2.1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法律法规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首先要从法律法规方面给予规范现阶段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的法律从制度层面进行更加有效的保障增加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具体约束与指导。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性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地方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的相互衔接性最终形成“法律法规十部门规章十实施细则”的形式。2.2加快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建立有效的管理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所负责区域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明确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强化相关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建筑节能的标准管理。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就需要建立标准化的节能改造标准为此地方政府要积极地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节能改造方案。同时也要积极地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改造技术既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技术因素;三是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管理的审核。对节能工作应该以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为主过程控制主要应包含建筑的开发建设过程和建筑运行、使用过程中的控制。2.3确定合理的融资方案从实际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来看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一般来说需要根据不同的改造方案采取不同的融资方案。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前期政府应该起到主导的作用。因此应该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渠道模式并且应按照政府、房屋产权单位和个人三方按比例共同分摊的原则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多渠道筹措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对于资金的筹集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更多的是直接融资即直接在金融资本市场寻求投资者并且在融资设计过程中还可以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差别化的融资模式例如一些比较新型的融资方式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城投债模式等。2.4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一是建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比如可以建立“既有建筑墙体改造”、“供热体制改革”、“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等方面的专项基金;二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实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实施节能改造施工主体而言的比如对于改造过程中购买所需的节能设备或者改造材料的消费者或者出售建筑节能产品的销售方;三是采用政府补贴方式。补贴是向购买节能建筑和节能产品的消费者或者开发节能建筑和生产节能建筑材料的生产商无偿提供资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节约性社会环境友好性社会的建立和人民小康居住水平的实现因此作为建筑节能管理人员一定要正确认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意义并且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张乐乐单位:宝鸡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