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5
2/5
3/5
4/5
5/5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内研究综述【摘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破解城乡统筹发展的突破口本文主要从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范围、均等化的内涵和标准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原因及对策等几个方面作了一个简单的综述。【关键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了了解国内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成果笔者进行了文献调研。调研发现学术界主要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意义、现状和问题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和对策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研究。1、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内涵和范围的研究刘尚希(2006)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消费需求的层次上看与低层次消费需求有直接关联的即为基本公共服务。二是从消费需求的同质性看人们无差异消费需求属于基本公共服务。上述两个条件决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外延。但“基本”不是绝对的它会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陈昌盛(2008)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需提供的公共服务其规定的是一定阶段上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2、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和标准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要在正视我国现存的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前提下制定不同地区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结果大致平等最终达到结果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且强调了要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安体富、任强(2007)认为“均等化”就字面理解包含均衡、相等的意思而均衡有着调节、平衡的过程最后达到相等。刘长久、周建波(2011)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主要包括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一方面在承认不同地区、城乡、人群存在差别的前提下要使地区间、城乡间和个体间享有大致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达到大致均等水平的公共服务。孙德超曾媛(2011)认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确保城乡之间的公民享有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具有自由选择权的基本公共服务。3、关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原因及对策的研究(1)从制度角度进行研究许多学者认为体制原因导致城乡人口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存在巨大差异。陈依慧(2007)、彭健(2009)、刘厚金(2011)徐增辉(2012)等人认为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城乡二元体制造成了农村公共服务“缺位”政府对其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却忽视了同时二元体制也造成了公共服务资金负担不合理城市居民以较低的成本享受到基础设施、义务教育等公共产品而在农村却需要农民承担大部分费用由此他们认为应从根本上化解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2)从财政角度进行研究钟一鸣(2006)、吴建华(2011)等人认为我国财政体制的缺陷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不断扩大。他们主要从事权和财权的分配角度来分析我国的县乡财政承担了大量的公共事务但财权却少的可怜。在转移支付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学者们形象地形容我国多数县的财政是“讨饭财政”。这样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本来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农村公共物品或服务最后却只能由农民自己承担而农民的收入又相对较低直接造成了农村公共服务的落后。为此他们提出要完善我国的财政体制实现财权事权的统一来更好的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从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视角进行分析江明融(2006)提出造成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的主要原因是长期实行城市偏向型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这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短缺、供给成本分担不合理、公共产品收益分享不公平、供给决策机制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失衡。董立人(2009)、孙德超(2011)认为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但主体并非仅仅是政府而且主张提供要采用多元的供给主体模式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要有政府、市场和非营利性组织等的有效协同和联动机制。4、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证分析彭尚平谭雅丽(2010)等人运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了成都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确立了1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每个2级指标下设3至5个三级指标。同时选取了成都市城市化水平较高的武侯区和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大邑县进行实证分析针对成都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陆远权(2010)从基础设施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