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小议司法改革下的公众参与本文作者:陆建华黄铁文工作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近几年来实践方面的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已经有了许多重要举措对其研究大多关注具体制度本文是对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这一问题的基础性考察也是理论上的初步探讨。长期的司法改革不管政策草拟实施和评估所有主角由司法机关主导。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让各级法院、检察院提出具体意见在大框架不变之下各级法院、检察院就改革进行部分的零敲碎打上下齐动、内外呼应各级法院争先恐后、各种举措层出不穷改革的冲动和激情高昂改革的热量和潜能不断释放。出自法院的主动、并在社会上造成有影响的改革/亮点0颇多诸如庭审电视直播、主审法官制度、一步到庭当庭宣判、证据开示制度、举证期限制度、统一司法考试、穿法袍敲法槌、裁判文书附/法官后语0、小额案件简易审判、设立执行局实行执行工作/垂直领导0、推行债权凭证制度、设立法官助理、单列书记员序列、建立组合新颖的审判机制等等一下子还真难以穷尽。应该说正是这些改革中的星星点点才构成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如火如荼。但是司法是为公众而存在的因此一切的司法作为都应以公众的立场来思考。我国当代的司法改革并不是没有进步而是司法改革一直没有办法深入公众的内心这是因为没有公众的适当参与;改革的主体以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为主若司法改革不给公众机会参与产生的后果就是许多改革的结果使普通民众感到困惑不解(公众参与司法和公众参与司法改革不是同一个问题公众参与司法是指公众参与司法活动比如人民陪审原制度就是公众参与司法的具体体现。公众参与司法改革是指公众参与司法制度的制定。本文讨论的只是公众参与司法改革这方面内容)同时我们的改革措施的成本又会很大。因此加强公众参与司法改革是司法改革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存在有效法治的重要标志。无疑在今日司法改革过程中公众和传媒对司法改革的关注及不时激起的热烈的讨论本身就昭示着我国司法的重大进步是极需予以肯定与鼓励的。一、公众参与司法改革是民主的应有内容也是司法活动具有公信力的保证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司法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司法的民主性是司法的本质所在它要求司法审判人员应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持正义、维护公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并且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司法是纠纷解决的权威权利救济的终极。对于公民来说司法对于自己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在特定情况下他能决定我们生活以及生命。也就是说司法对于我们的公众太重要了。与此同时由于司法的特殊属性要求司法活动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断有古今中外的法学家指出司法独立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法学家们往往认为/离开了独立性公正性就失去了保障就无从谈起0。司法活动就必须是由特定的主体来控制最大限度的排除外界对司法活动的干涉其中就包括一般民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¹这样就形成这样的状况:司法与公众的关系十分密切但是司法活动又必须保持独立排除公众的干涉。那么基于这样的关系公众是否就会产生一种对司法不信任的心理?公众自然会觉得在/独立0的司法面前是被控制的、司法对自己的权利保护是不可预见的自己就没有影响司法活动的途径(在自己的正当权利被司法活动侵害时)。那么如何解决司法独立和公众对司法活动不信任心理之间的矛盾哪?我不否认司法独立的必要性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感受要给公众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途径。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公众参与司法是有法律保障的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近年来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众参与司法已经越来越制度化。然而由于对于司法的/司法独立0的本质要求公众参与司法有是必须谨慎对待的不能过分扩张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干涉。那么司法是否真就成了必须是民主的/真空地带0了吗?对于关乎公众重大关系的司法是否就没有公众充分参与的机会?其实司法活动只是发挥作用的最后环节在司法活动产生结果之前由于制度设计以及各种法治因素的作用司法活动的最终结果可能早已经被决定了。这正如苏力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当代社会司法已经变成了一台自动售货机当我们把我们的请求输入售货机时生产出来的产品往往是固定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我觉得因为我们的机器是经过精密设计的而机器是以按部就班的、统一的标准来生产。这样在我们想要一个好的产品时生产过程其实不重要了决定产品好坏的因素是我们的机器。在司法活动中决定自动售货机生产产品好坏的关键因素自然是这台售货机了这台机子就是我们的司法制度的设计了。我们设计什么样的/机子0就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公众要对司法形成正常的或者是说好的心理认识其实参与司法改革是最为有效的途径。经过上文的分析所出的结论已经说明了司法制度的设计对司法活动才取决定性的作用。公众参与司法改革决定司法制度的设计这样做才是从根本上对公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