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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气满天25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含义与理念主体的平等性是民法私法属性最根本的体现。诚信、公平、自由、安全、效率。诚实信用原则为行使任何权利之指针。权利滥用外形上是行使权利实际上是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知产滥用、抢劫还钱、妒嫉建筑。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毁坏了保存的精子侵犯的是人身权;烧毁了剃下的头发侵害的是物权。三、“十权”(一)支配权知识产权是“两权一体”而它的两权都是支配权。支配权存在对应义务。(二)请求权(三)抗辩权(四)形成权试用买卖由试用人决定(一方试用)。(五)绝对权(六)相对权(七)专属权(八)既得权(九)期待权期待权与目标权利期待权系取得权利之“权利”。(十)自力救济权四、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照承担责任的主体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共同责任又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如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物上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等。五、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物的有限责任与量的有限责任。六、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在确认民事责任归属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含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七、民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有时需要几个法律事实的结合才会引起某种法律效果这叫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第二章自然人一、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其特点是纵横平等。视为既已出生的情形。*死去才知万事空死。二、行为能力(一)含义与分类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意志(即亲自)参加法律关系的能力。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其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最为重要。以年龄作区分是为了司法的效率。(二)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行为能力不得放弃。三、住所浩淼的空间之中自然人须有单一的住所作为中心。住所的确定有主、客观要件:久居之意思、久居之地域。“一年”为久居。在医院里住了10年并无久居之意思。四、监护(一)担任监护人的人父母为当然监护人不能因离异而免。其他近亲属甚至法人也可登堂入室为监护人。近亲属的范围包括三类: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层次的)代位继承人。(二)对监护人行为的限制如监护人不能把被监护人的财产送往灾区。(三)监护资格的自动消灭被监护人满18周岁以后监护人的追认权和拒绝追认权就自动消失但监护人仍可能就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五、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一)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条件不同:申请人的顺序要求不同: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无顺序限制。程序不同:效力不同。何为意外事件?台风是否为意外事件?(二)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意义宣告死亡的意义在于:婚姻消灭、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宣告失踪的意义在于:财产代管用于清偿;起诉离婚必然胜诉。(三)在宣告死亡期间行为的效力。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四)死亡宣告的撤销与“死而复归”的效力撤销不受顺序的限制。财产应当返还夫人自动回归但如果再嫁则覆水不收。被收养的子女一般不能“归还”。六、个体工商户与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七、个人合伙入伙难;“事实伙”;财共有;责连带;入亦然;退亦然;互相代;诉共同。移转出资与用益出资。第三章法人一、法人最重要的特征*法人独立责任;非法人组织非独立责任。*滥用与混同揭开公司的面纱。*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社团法人有意思机关;财团法人没有意思机关;设立社团法人必是生前行为;设立财团法人可为死因行为。三、法人与法人机关的区别*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四、企业法人的始终吊销与注销不同。*(企业法人)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物与有价证券一、主物与从物区分的标准分类的意义二、原物与孳息*未分离的孳息不是孳息。*天然孳息是收益之物;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孳息的归属:取得孳息的三种人。租赁分为使用租赁和用益租赁。婚前的房屋婚后卖了价款是单独所有还是夫妻共有?三、动产与不动产*货币占有与所有同一。*动产可以因先占取得;不动产不能因先占取得。所有权转移不同。四、证券有价证券实物券。民事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含义1.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意思表示行为。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4.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7.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8.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9.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10.物权法定原则只限制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风马牛不相及。11.抛弃是法律行为;先占是事实行为。12.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