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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什么时候开始[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我县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查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对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20所镇(中心)卫生院、246所村卫生室。我县从2019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县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研究、精心部署目前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二、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为制度实施提供强大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XX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方案》等政策文件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多次带领县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拿出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1、规范采购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统一支付。为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我们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编制申报计划每月上报两次局采购办公室每月3号和15号统一审核。建立了全县基本药物专用账户实行基本药物结算款项专户管理、统一支付。为提高基本药物配送效率保证基本药物统一集中采购、付款我县制定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集中支付工作流程》。每月25日前将核定采购周转资金上缴至专用账户每月30号前付上月药款回款率达100%。2、建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考核机制。我们还成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基本药物采购全程进行监督规范了进货渠道杜绝了采购价格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建立了质量监管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药供应商的诚信警示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我县还组织了由纪委牵头卫生局、发改委、药监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以来执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回款、零差价率销售等专项检查。根据省卫生厅《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苏卫药政[2019]6号)及《XX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药政[2019]2号)文件的要求每月按照流程对供货企业进行网上积分考核《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汇总表》每季度按时考核上报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3、财政扶持确保实施可持性发展。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我县相继出台了《XX县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标准。自2019年7月以来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县财政每年投入约2600多万元补助镇村医疗机构。同时对发展建设、人才培养、风险防范和卫生应急等方面资金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安排了专门的计划。至目前全县没有一个医疗卫生单位因为资金问题影响运行、影响稳定。4、强化监管确保制度健康有序推行。在配备基药管理人员、加强采供环节对接、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的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检查严防严禁超目录进药、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