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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定义安全医院标准如今一个建设“安全医院”的行动正在中国四川地震灾区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得益于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提供的建议和帮助。早在四川大地震发生的一个月后WHO医疗体系重建专家组就于6月13日至16日对灾区进行了考察。在实地考察期间专家组访问了成都市、都江堰市以及多个靠近震中的村庄察看了两所城市医院、两个村庄卫生中心、一所区医院、一所野战医院以及一个临时的居住点评估了当地医疗体系运转的情况。根据几十年来共享的经验专家组就地震灾区医院和人力资源的重建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建议。7月18日卫生部举行抗震救灾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答记者问时说:“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医疗卫生系统的重建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优先考虑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并且要保障这些机构是最安全的场所。卫生部正在按照国务院所确定的灾后重建规划方案会同灾区省份正在编制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建规划。”并指出“我们在灾区的卫生系统重建过程中同时也考虑到根据我们研究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发现在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提醒了灾区的省份应该做好这次灾区恢复重建的规划。”安全医院新理念WHO及泛美卫生组织专家组组长JoseLuisZeballos博士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医院的重建我们希望看到中国率先实施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确保灾害中医院的安全”的理念。这意味着建设的医院不仅能经受灾难的破坏而且在灾害发生后仍旧能立即使用。这不仅保护医院里的生命而且能够使医院救护伤者。我们的经验是如果从一开始的设计阶段就贯彻这个理念的话这样的做法实施起来并不昂贵。据Zeballos博士介绍WHO应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的要求为医疗卫生系统的重建提供技术援助。他们已经提交了一份建议。随着重建工作的开展还会与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继续合作。他们向卫生部提出一个“安全医院行动”的建议卫生部非常支持此想法。过去经常看到关于医院安全方面的报道但都是关于医疗、用药、日常安全方面的。现在一场天灾让许多人都看到医院整体建筑安全的重要性。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和泛美卫生组织在“安全医院”的定义上给予我们很多有益的思考。不止是灾区重建需要如此在很多医院都积极地扩张扩建的时候都有参考意义。世界卫生组织和泛美卫生组织对安全医院的标准定义如下:“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紧接着的阶段依然能够在自身的基础设施之上提供服务并全面运转的医疗机构”。总的说来就是医院的设施运转正常;工作人员面对紧急情况训练有素从容应对;医院的建筑结构安然无恙。这与我们常讲的“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极其相似同时又告诉我们什么是“物尽其用”、不得浪费。医院建筑物不安全浪费的不止是巨额的资金还有无数的生命。灾后重建新规则应该说政府的想法和WHO的建议是一致的。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26号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确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是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重要法律依据。其中条例要点包括这样的内容:毁损严重设施如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汶川地震中毁损严重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如果在工程质量上有重大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学校、医院等设施抗震设防应有“特殊要求”: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记者曾向有关建筑设计学专家请教灾前的四川大部分医院是否符合抗震标准。专家称中国现行的建筑质量抗震标准是2001版应该说和北美、日本一些抗震工作做得非常好的国家相比还是可以的。但是中国目前也已经考虑是否重新修订这些标准以适应更高的要求。在震后各地都对现有医院及其他建筑物进行了检查、评估总结研究下一步的重建工作。在这个时候如果参考一下WHO的建议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岂不是“事半功倍”的做法?为此记者特地向WHO驻华办事处提出询问希望得到关于“安全医院行动”给中国卫生部的建议是什么样的。得到的回答是:WHO建议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进行脆弱性评估再基于安全医院的考虑作出改造或重建的决定。在这点上应当优先照顾偏远地区的基础卫生服务设施而不是城市地区的;组织多学科的技术小组研究卫生基础设施的搬迁在运用抗震标准来建造这些医疗机构之前应当先作总体规划和进行微分研究。医疗机构的重建进程应当考虑到卫生系统的改革计划医疗卫生服务的复杂程度和卫生服务的联网。重建时应制定省级和县级医疗机构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