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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相关(xiāngguān)知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yǒuguān)问题(一)参保时间(shíjiān)(二)缴费标准(biāozhǔn)(三)市本级居民参保工作(gōngzuò)安排居民(jūmín)医保享受待遇如何报销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持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fāpiào)单据、出院小结、医保卡到市医保中心(政务环路88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3536433)报销。生育补助报销参保人员生孩子出院后一个月内持户口本、医保卡、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向市医保中心(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3536318)申报。特殊病的鉴定参保人员填申请表持近期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金寨路36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2613036)经市医保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发给《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电话3536318、3536208。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规定在合肥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8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门槛费减半。持A证的低保人员免交门槛费。关于(guāny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金(jījīn)支付标准参保居民生育(shēngyù)、新生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医保关于开展(kāizhǎn)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三)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三个目录)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的超过2万元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保障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低采取分段确定(quèdìng)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分段报销比例0万元-2万元(含)30%2万元-5万元(含)40%5万元-10万元(含)50%10万元-20万元(含)60%20万元-30万元(含)65%30万元-40万元(含)70%40万元-50万元(含)75%50万元(不含)以上80%问:居民(jūmín)大病报销费用如何计算?四、就医与结算参保人员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就医按规定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可选择单次住院报销或年度结算报销的方式。一个(yīɡè)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只可选择一次单次住院报销余下的费用在一个(yīɡè)结算年度后合并计算报销。医疗费报销由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参保人员自行到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承办保险公司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问:具体到何处(héchǔ)报销?五、承办方式(一)向商业保险机构招标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人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招标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实施办法》(皖发改社会〔2013〕102号)执行由市招投标管理局负责实施。(二)合同管理。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委托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一个年度利润率不得高于保费的15%(含运行(yùnxíng)成本)因政策性亏损按医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3:7承担。(三)管理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信息系统数据接口与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实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数据实时共享。商业保险机构在其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六、本意见(yìjiàn)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2013年6月26日关于调整我市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相关(xiāngguān)待遇的通知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2、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