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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山丹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应对突发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山丹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第四条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横向协调属地为主;自救为主外援为辅;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山丹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质监局局长、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经委、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和县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医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第六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救援和处置情况并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第七条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质监局县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二)起草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报告等材料;(三)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四)组织制定和管理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乡(镇)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五)组织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六)承担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成立各类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工作。(一)警戒保卫组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紧急情况下的警戒保卫方案;2、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案件维护社会治安;3、确定死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4、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实施监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措施依法冻结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资产。(二)事故抢险组组长:县质监局局长副组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环保局局长主要职责:1、组织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迅速到位;2、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评估事故发展趋势果断处置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3、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等工作。(三)医疗救护组组长: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主要职责:1、制定受伤人员救治方案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迅速组织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2、协助有关单位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等工作。(四)事故调查组:组长:县质监局局长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城建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职责: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损失和界定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五)物资保障组组长:县经委主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事故救援物资保障方案;2、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供应紧急调(征)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应急场地。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做好救援设备的归还和经济补偿计划;3、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六)善后处理组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总工会主席县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职责:确定伤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