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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履约机制论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保护儿童权利公约履约机制研究【中文摘要】儿童是一个民族的未来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如何去保护儿童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让他们保持着是纯净而美好的心灵一直是全人类努力为之所奋斗的。由于儿童的心理和身体都没有发育完善所以往往在遇到一些外界伤害的时候他们无法进行很好的自我保护处于在弱势的地位如何去帮助这些渴望得到关怀的孩子们一贯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工作的重点内容。海牙会议通过订立了一系列相关公约形成了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体系以此从实践上加大对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规范。海牙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履行情况良好与否密切关系着在实践中儿童的切身利益是否真正有效的得到了保护而在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公约履约机制的研究可以更好的促进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实施。海牙儿童权利保护公约履约机制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海牙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目标促成了其履约机制的建立而履约机制的建立是影响公约能否良好实施的重要因素。履约机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约的实施因为履约机制的建立对于公约的实施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并且指导了公约实施方向。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由于公约的实施才真正实现了履约机制建立的。海牙儿童权利保护公约所确立的履约机制主要有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审议机制以及实践报告机制。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是当今国际合作机制中比较新型、有效的模式现在被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其包括了中央机关合作模式以及主管机关之间的合作模式等等。而在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中中央机关合作制度是最为重要的模式中央机关合作制度有模式双向化以及功能多样化的特点各缔约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相应的中央机关以便进行国际合作。审议机制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于儿童权利保护公约在各国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寻求切实的解决方案该机制已成功运用于1980年海牙诱拐公约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以及1996年海牙父母责任公约中。实施公约的良好实践指南是在了解公约在各缔约方具体实施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归纳总结对于成员国今后如何更好的履行公约起到了指向性的作用1980年海牙诱拐公约良好实践指南以及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良好实践指南在具体实施公约的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仅对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澳门地区生效。2000年11月中国签署了1993年的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4月批准了该公约2006年1月该收养公约在中国生效该公约同时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在履约过程中还存在着系列问题例如涉外收养法律机制不够完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贯彻不够彻底、履约的配套机制不够完善等。因此中国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完善海牙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履行机制。【英文摘要】Childrenarethefutureofannationandthehopeforacountry.Howtoprotectthemtogrowuphealthilyandhappilywhilemaintianapureandbeautifulsouliswhatallmankindhasbeenstriventoachieve.Duetotheunderdevelopedpsychologicalandphysicalconditionofchildrentheycannotprotectthemselvesverywellinthefaceofthehurtfromtheoutsideworldandthusarereducedtoacomparativelyweakposition.HowtohelpthosechildreneagertogetcarehasalwaysbeenthemainfocusoftheworkofHagueConferenceonPrivateInternationalLaw.Tobettertheprotectionoftherightsofchildreninpracticetheconferencepassedandconcludedaseriesofrelatedconventionswhichfinallyformedasystem.Theperformanceoftheconventionsiscloselyrelatedtotherealpr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