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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13 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学院《经济法概论》教案 编写执教:胡亚琴 课程名称《经济法概论》章节第二章民法学时2专业会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性质选修课,专科阶段唯一的法律课程授课教师胡亚琴授课方式面授(PPT辅助)特点将严肃的法理寓于“无厘头”案例中授课题目第一章:民法基础知识教 学 目 标知识目标1)重点掌握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重点掌握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效力种类 3)重点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4)重点掌握诉讼时效 5)掌握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6)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要素 7)一般了解民法的渊源 8)一般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能力目标运用民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案例,特别是有关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问题,代理过程中的效力认定及诉讼时效问题。情感目标1)学员的内心真正意识到法律对于生活的重要性; (通过“一则小幽默,一则自编小案例”) 1、一则法律小幽默——借猎人之口说老师的心声“同志们,要好好学习法律呀。” 2、一则自编小案例----“我借你钱了,可我就不还了”,可结果是“法律竟支持了小赖” 案例特点:那虚拟的小赖是由上课老师小胡充任的,那个无辜的借款人是班上的学员,拉近案例与学员的亲和力。 2)学员对本门课程产生兴趣 3)学员对老师的教学方式认可 方法:通过8个自编案例的讲解去融化书本中的理论知识点。让学员发现理论的动人之处。重 点 难 点 重点 1、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种类 3、诉讼时效难点 1、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3、表见代理 4、诉讼时效教学手段 教学特点 教学设计 教学手段:PPT辅助教学; 教学特点:案例教学及讨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 教学设计(案例设计) 案例的来源: 自编或改编,非转载。语言虽不严谨,但却生动,可以一扫学员认为“法律是枯燥无味的”陈旧观念。 案例的运用时间: 在讲解理论知识点之前。在讲解知识点之前,先抛出问题,并让学员根据自己目前所掌握的法律常识及生活经验对这些案例做一个简要的探讨。激发学员想解决该问题,探询问题答案的愿望。 案例中的主人公: 由身边的人充任。将授课老师、玉环电大、学院院长及学员全部编入案例中的。 设计原因: 人都会对远处的事物有一种漠然和无视的态度,但对于身边的事情往往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案例与学员亲近了,案例中所涉的理论知识当然也就与学生亲近了。 案例的分析探讨: 教师充当的是设计师、导航者、聆听者的角色,学生才是案例分析的参与者。 案例的讲述方式: 放下老师的架子,去除案例的呆板性,将每一个案例以有趣的方式呈现。 教 学 内 容 与 过 程知识内容案例讨论目标落实 引入 通过“一则小幽默,一则自编小案例”让学员感受法律与生活的亲近程度。 抛出8个自编小案例,让学员了解本堂课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课内容: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渊源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2、民事基本法 3、民事特别法 4、行政法规中的民法规范 5、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民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法原则; (五)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六)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对案例进行初步讨论 现实案例:“第三者索要遗产案” 初步讨论,课堂上会形成两派或者三派观点,自然的产生派别及派别间的竟争意识,学员希望在接下来的知识点学习中寻找到支持自己的理论根据。由此,当老师讲解知识点的时候,就不再是填鸭式的灌输了,而改为学员自己在主动的获取。 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教 学 内 容 与 过 程知识内容案例讨论目标落实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重点、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自然人(重点) 法人(重点)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确认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重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