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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建议 区政协总部经济发展课题组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是我区“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育都市经济新增长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江东从中心城区向核心城区转变的必由之路。为全面了解我区总部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基础,对进一步加快我区总部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区政协总部经济发展课题组就我区总部经济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总部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正日益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发展总部经济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加快引进培育发展各类企业总部,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宁波市总部经济集聚示范区。 一、江东区总部经济发展现状 总部经济是顺应全球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而新崛起的经济形态。总部经济理论的创立者赵弘认为,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从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这一理论自2002年在我国首次提出以来,由于其高度契合全国各中心城市转型发展实际,被迅速传播、补充、完善,并应用于实践。虽然各地对总部经济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发展起点不同、发展模式和具体操作上各有不同的选择,但总部经济能为所在城市带来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社会资本效应等五种效应,得到了广泛认同。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总部经济,是指企业总部在具有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资源比较密集的中心城市聚集,带动各类服务业发展,形成强大的聚集和辐射效应,对中心城市发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我区从2004年就开始关注总部经济发展,是全国最早关注总部经济发展的城区之一。当时,我区的总部经济已初露端倪:以韵升等为代表的工业企业向外扩张所形成的总部企业、以广天日月集团等为代表的建筑企业向外扩张所形成的总部企业、以向阳渔港等为代表的服务业企业向外扩张所形成的总部企业等,都有所发展,累计达到20家。同时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和东部新城的开发建设,使我区的资源要素禀赋和城市功能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而我区一些工业企业经过长期积累,处于快速增长期,为满足企业生产空间需求,纷纷外迁。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服务强区战略,提出要发展总部经济,引导工业企业把产品的加工制造环节外移,把管理、结算、销售、研发等总部职能留在江东。之后,随着楼宇经济崛起和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区提出了要大力吸引大公司大企业的区域性决策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引导区内企业走“生产基地在外、企业总部在内”的发展路子。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和有关部门努力下,从2005年起,我区总部企业加快集聚,年均增速达到4家以上,并在2007年达到当年增加12家的高峰。2009年我区通过政策引导在工业总部大楼实现了部分工业企业集聚。2010年10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3月发布的“十二五”规划把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列为我区今后五年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4月份以来,我区又先后制订《江东区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江东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江东区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总部经济发展的目标、政策、措施和任务。 开展总部经济研究,需要将总部企业的界定作为基础。目前全国各地对总部企业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条件各不相同。宁波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2月下发了《宁波市重点优势总部企业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分类确定了全市重点优势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该标准我区有18家企业符合市优势总部企业条件,其中有11家企业进入宁波市100强,总部企业数位居第二(见表1、表2)。我区在市级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将我区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总部和职能型总部两类(见表3),较好地涵盖了总部经济价值链划分和层级内容。 表1、市级重点优势总部企业分类、认定标准及我区企业列入数 分类标准企业数现代制造业类总部实现或部分实现总部与生产基地分离;总部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功能机构或分支机构;本市纳税额达到3500万元及以上2现代服务业类总部企业企业具有3个及以上下属功能机构或分支机构,其中本市以外设立的下属企业1个及以上;本市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科技信息、文化创意、中介服务类总部企业在本市纳税额达到300万元以上)。14现代农业及其他类总部企业实现总部与生产基地分离,具有一定数量的功能机构或分支机构;现代农业类本市纳税额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