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64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6华电浙江长兴和平70MW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审核:编制:中国十五冶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项目经理部2015年5月30日II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1第三章强条实施依据的管理2第四章强条实施依据的培训5第五章强条实施的执行51强制性条文的实施51.1基本规定51.2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71.3强制性条文的执行111.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121.5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13附规范性引用文件1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过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建设工程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结合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参与其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贯彻执行。第二章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应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第二条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由项目监理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部组成。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职责为:1负责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负责技术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安全条款的监督检查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条款的组织实施。2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单位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3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单位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并做好自查工作。第三条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监理部总监为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中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1项目经理职责:1.1项目经理是项目监理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领导责任。1.2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1.3组织编写并审批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计划》。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2.1按照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执行和控制工作。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在工程质量验收中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执行“强制性条文”记录。2.3收集《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第三章强条实施依据的管理第一条工程建设必须执行以下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定、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执行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183次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39号主席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8月25日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