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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 资料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 资料 项目: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脱氮(反硝化)过滤等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2015XSZFCG318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脱氮(反硝化)过滤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5XSZFCG318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脱氮(反硝化)过滤等设备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套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规模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脱氮(反硝化)过滤的设备采购和安装总包项目(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证明);②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YPERLINK"http://www.nbzfcg.cn/"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5年月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YPERLINK"http://www.nbzfcg.cn/"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乐老师电话:0574-65733022 邮编:315700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内容1项目编号:2015XSZFCG318G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脱氮(反硝化)过滤等设备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招标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账号:39-703001040012500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预付货款总额的3085%。 交货期限:180天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5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YPERLINK"http://www.nbzfcg.cn/"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7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时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8开标时间:2015年月日时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9投标书: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标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11标书费人民币500元12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50.63万元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总则 1、本次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脱氮(反硝化)过滤等设备采购,(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