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4
2/4
3/4
4/4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完整word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完整word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完整word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中小学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t"_blank”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t"_blank”教师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zige/”\t"_blank”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第五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七条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class/"\t”_blank"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class/”\t”_blank"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t”_blank”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HYPERLINK"http://www。hteacher.net/zige/”\t”_blank”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