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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91 电测量指示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76-76代替GB776-65 电测量指示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 (1)直流和交流(频率为10~0HZ)安装式及可携式电测量指示仪表;包括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无功功率表、相位表、频率表、电阻表、电容表和复用仪表(如电流-电压表、电流-电压-电阻表及其它)等; (2)指示值能以电流、电压、电阻、频率、相位角的单位和电源比来表示的非电量电测量指示仪表; (3)与电测量指示仪表配合使用的单独附件(如分流器、附加电阻器、附加阻抗器及分压器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 (1)电测量记录仪表和数字仪表; (2)带接点的仪表和遥测的仪表; (3)手动和自动平衡式仪表(如功率比较仪表、测量电桥等); (4)检示仪表(如检流计、同期指示表及相序表等); (5)由于特殊用途而其要求与本标准的要求不同的仪表。 一、分类 1.仪表按准确度分为七级:0.1;0.2;0.5;1.0;1.5;2.5;5.0。 在复用仪表中以不同的被测量及不同的电流种类能够有不同的准确度等级。对测量同一种的多量限仪表其不同的量限也能够有不同的准确度等级。 2.仪表的附件按准确度分为五级:0.05;0.1;0.2;0.5;1.0。 3.仪表和附件按使用条件分为A;A1;B;B1;C五组,其工作条件与最恶劣条件如表1所示。 仪表和附件的额定温度按标准温度为+20℃。 表1 国家标准计量局发布1977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提出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起草 续表1 注:*订货方提出要求时应能耐受盐雾影响。 A、B、C组仪表及附件的有关热带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在专用标准中规定。 4.仪表和附件按其外壳的防护性能分为七种: (1)普通式的; (2)防尘式的; (3)防溅式的; (4)防水式的; (5)水密式的; (6)气密式的; (7)隔爆式的。 5.仪表和附件按耐受机械力作用的性能分为: (1)普通的; (2)能耐受机械力作用的,包括防颠震的、耐颠震的、耐振动的及抗冲击的四组。 防颠震的仪表和附件在不接入被测之量的条件下,当经受过颠震之后,仍能满足对该仪表和附件的所有要求。耐颠震或耐振动的仪表和附件能在颠震或振动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指示读数,并满足对该仪表和附件的所有要求。抗冲击的仪表和附件在接入被测之量的条件下当经过机构力冲击之后仍能正常工作并满足对该仪表和附件的所有要求。 同一个仪表和附件能够具有数种耐受机构力作用的性能。仪表和附件允许具有不同的耐机械力作用的性能。 6.仪表按防御外界磁场或电场的性能分为四等:Ⅰ、Ⅱ、Ⅲ、Ⅳ。 7.仪表按工作原理分为: (1)磁电系仪表及磁电系比率表; (2)动磁系仪表及动磁系比率表; (3)电磁系仪表及电磁系比率表; (4)极化电磁系仪表; (5)电动系仪表及电动系比率表; (6)铁磁电动系仪表及铁磁电动系比率表; (7)感应系仪表及感应系比率表; (8)磁感应系仪表; (9)静电系仪表; (10)振簧系仪表; (11)热线系仪表; (12)双金属系仪表; (13)热电系仪表(接触式或不接触式热电变换器); (14)整流系仪表(半导体或机械整流器); (15)电子系仪表。 8.仪表按可动部分支承方式分为: (1)轴尖(轴颈)轴承式仪表; (2)张丝式仪表; (3)吊丝式仪表。 9.仪表按读数装置的结构形式分类: (1)指针式仪表; (2)光指示器式仪表; (3)振簧式仪表。 10.仪表按标度尺上零位的益分为: (1)单向标度尺仪表; (2)双向标度尺仪表:双向对称标度尺仪表及双向不对称标度尺仪表; (3)无零位标度尺仪表。 11.仪表按使用分为: (1)安装式仪表; (2)可携式仪表。 12.仪表按标度尺特性分为: (1)均匀标度尺仪表; (2)不均匀标度尺仪表。 13.仪表按其外形尺寸大小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四种如表2所示。 mm表2 14.仪表的附件按其互换性程度分为: (1)定值的; (2)有限互换的; (3)专用的。 15.定值分流器电位端钮间的额定电压,在额定电流下规定为:30;45;75;100;150;300mV。 直接接于仪表端钮上的分流器,其电压降不作规定。 定值附加电阻器的额定电流,在额定电压下规定为:0.05;0.1;0.2;0.5;1.0;3.0;5.0;7.5;15; 30;60mA。 外附专用分流器的额定电压和外附专用附加电阻器的额定电流不作规定。 16.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无功功率表的工作部分上量限应按以下数列乘10n(n为0或正负整数)选取; 1;1.2;1.5;2;2.5;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