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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国企产权改革 摘要简要论述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历程,由此引出产权研究,并着重论述了产权研究的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与我国国企改革相联系,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探讨我国国企的产权改革要如何进行及如何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国有企业产权改革1简述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被认为在许多方面对新古典经济学有重要的发展,掀起了一场经济学的革命,甚至它的开创者科斯称其为“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从交易费用这一基本概念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在不同的研究领域发展了几个重要的分支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以科斯、阿尔钦、威廉姆森、诺思、德姆塞茨和张五常为主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意识到主流经济学在分析问题时,暗含假设的严重缺陷和错误,指出无摩擦交易、完备的信息和明确界定产权的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现实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以此为契机和出发点,存在交易成本、产权非清晰界定和信息不完备情况下的经济现象纳入自己的研究领域,从而把制度分析与主流经济学结合起来,强调制度在经济学中的重要作用,并孕育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制度分析和制度变迁框架。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他首先意识到了在经济生活中交易成本的存在和产权界定的重要性,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科斯的《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是其代表作,后人在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科斯定理。德姆塞茨和阿尔钦则循着科斯的思路创立和发展了产权经济学。产权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产权的安排和效率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它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诺思和戴维斯在产权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影响下,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并总结出了近现代经济增长的制度原因以及制度变迁的规律,即制度变迁理论,该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三个重要组成部分。2产权研究研究产权制度更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一个经济体中的产权安排如何构成这个经济体中的产权制度,即基本的经济制度。国家与个人、市场与企业,其产权安排如何,是以私有产权为主还是以公共产权为主,产权关系是清晰还是模糊,产权界定成本,产权受到法律保障程度,政府与产权的关系如何,产权制度更替的方式又怎么样。总之,落脚点是哪一种产权制度安排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潜能之发挥。那么什么叫产权?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实施的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产权,它不是指一般的物质实体,而是指由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因而,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预期。科斯认为:“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支出。但是,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调整,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费用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权利配置和由此而来的更高产出将永远无法实现。”这就是着名的科斯定理。从这一思想出发,人们开始探讨不同类型的产权安排对于经济效率的影响。一般而言,可以将产权分为三种类型:私有产权;国有产权;共有产权。德姆塞茨曾指出:“共有产权是指共同体所有成员共同行使的权利。共有产权意味着共同体否认国家或私人去干涉共同体内的任何人行使其权利。私有产权则意味着社会承认所有者的权利,并拒绝其他人行使该权利。国有产权意味着国家可以在权利的使用中排除个人因素,而按政治程序来使用国有财产。”从这三种类型的产权安排出发,研究者们区分了它们之间的效率差异。从经济学意义来讲,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视它是否能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在共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如果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察和谈判成本不为零,他在最大化地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所产生的成本就有可能有部分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来承担。且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也无法排斥其他人来分享他努力的果实,所有成员要达成一个最优行动的谈判成本也可能非常之高,因而,共有产权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出现“搭便车”行为。在国有产权下,由于产权是由国家所选择的代理人来行使,作为权利的使用者,由于他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他对经济绩效和其他成员的监督的激励减低,而国家要对这些代理人进行充分监察的费用又极其高昂,再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其政治利益而偏离利润最大化动机,因而它在选择其代理人时也具有从政治利益而非经济利益考虑的倾向,因而国有产权下的外部性也是很大的,当然“代理人风险”问题就自然产生了。相比之下,在私有产权下,私产所有者在做出一项行动决策时,他就会考虑未来的收益和成本倾向,并选择他认为能使他的私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