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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市民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X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转移人市民化,促进城镇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X,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X年,力争常住人城镇化率达到65.4%,农村地区人密度进一步降低,并向中心、市区、镇区有序转移。 (二)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教育、基本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推进人管理制度改革 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完善流动人居住证制度,提升流动人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 对市域内由农村户转为城镇户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用地收益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完善信息管理利用制度 通过建设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信息管理与服务门户、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等,将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数据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集中汇聚,构建面向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将人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以及医疗、交通、教育、公共视频、社会信用等业务数据纳入多部门共享,为各类智慧应用提供权威的、唯一的城市基础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统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依法提供法人涉税信用信息查询;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自然人涉税信用信息的记录评估和依法查询。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配合做好信息管理利用工作,主动融入,服务大局,为推进人基础信息库建设提供计生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信息业务系统,落实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出生入户、婚姻、火化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信息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公安局、民政局 (四)建立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一春潮行动”,对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参加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进行补贴。争取每年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培训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鼓励农民工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在我市的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含外省来X务工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资金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建立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与充分就业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形成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每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培训质量,扎实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 职工技能大提升行动,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各行各业开展的争创“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节能减排竞赛及企业“六型”班组竞赛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选拔技术技能型农民工参与各级“工匠”命名评选活动。推动各级、各行业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每年授予一批“金牌工人”荣誉称号,形成“培训、练兵、比武、创新、晋级”五位一体的职工技能提升活动模式,实现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开展职工“五小”创新活动,征集职工创新成果参加国际、国家级发明展览会、618职工创新成果展及参评X市“科技进步奖”。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制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农业转移人教育待遇无差异。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接受政府委托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将农业转移人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