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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中的公正——浅析《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正义在法哲学中是一个核心概念,探讨公正与如何做好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思考和研究的焦点。约翰·罗尔斯的著作《公正该如何做是好》是一本被广泛讨论和引用的著作,本文将就其中的一些关键观点进行浅析。 首先,罗尔斯提出了“一切公正的最大化原则”作为他的基本原则,即“每个人都应当享有最大化自由,并且使最穷的人获得最大化的利益”。这一原则的核心思想是“公正的优先原则”,即社会中最不幸的人群的利益应该得到优先考虑。这既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关注弱势群体的精神,也符合法治社会对社会公正的要求。在具体操作中,这意味着政府需要提供社会福利,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来保障人们的基本权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 其次,罗尔斯还提出了“无知之帘原则”来定义公正,即在人们作出正义决策时,应当忽略人们的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地位,而想像自己是完全无知的人,既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社会地位和富有程度,也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个人身份。这种设想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以便更客观地判断和决策。只有在无知之帘的状态下,人们才能够更客观地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并通过公正的决策来实现社会的最大化利益。 接着,罗尔斯提出了“差距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观点。他认为,在追求社会公正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距是合理的。这是因为社会中的差距可以激励人们更努力地工作和创造,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但这种差距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差距必须符合最大办益原则,即差距的产生必须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的;二是差距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即差距不能使最不幸的人更为不幸。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发展的双重目标。 最后,罗尔斯在论述公正的过程中强调了公民的参与和共识的重要性。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平等的表达权和参与权。只有通过公民的共识和民主的决策过程,才能实现公正的分配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种共识也必须建立在对人权和人尊严的基本认同上,以确保公正的实现是符合人类价值和尊严的。 综上所述,罗尔斯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中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法哲学观点。他通过一切公正的最大化原则、无知之帘原则、差距原则和重视公民的参与和共识等观点,对如何实现社会公正提供了有益的思考和指导。这些观点既能指导政府和决策者制定公正的政策和法律,也能够引导每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公正的行为和价值观。因此,这些观点对于推动社会的公正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