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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坚决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有关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9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求,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属地负责、联手齐抓、严格执法、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使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农业农村部《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农科教发【2017】8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8】XX号)文件,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作为2020年前必须完成硬任务,并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省委省政府印发的《XX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要求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XX县2019年镇(街)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考核指标分解表》 XX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7%以上。 三、工作举措(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农技站、兽医站、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镇XX办公室等单位以及各村(社区、场)为成员单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 (二)细化措施、强化责任1.回收标准:超薄地膜的大量使用是造成地膜残留污染的主要原因,淘汰难以回收的超薄地膜是从源头上防治地膜残留污染的关键举措,是保障废旧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前提。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膜》(GB13735-2017)规定,农用地膜厚度不低于、拉伸负荷(纵、横向)不低于、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不低于26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不低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用地膜。 2.联合执法:目前我镇市场上仍然存在销售不合规超薄地膜行为,制约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有效推进。农技站、镇263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局、兽医站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将不合规超薄地膜列入农资打假行动范畴;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不达标产品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予以严厉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合规超薄地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3.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场)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主体。各村(社区、场)针对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积极组织发动农业生产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和第三方服务组织,共同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全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膜回收利用网络。 4.典型带动:农技站、文广站、镇XX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各村(社区、场)要组织影响力较大的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下线上媒体,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进行宣传,各村(社区、场)也可制作横幅、标语进行悬挂、张贴。加大“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强化耐候膜、全生物降解膜、新型高效回收进行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推介力度,全面增强地膜生产者、使用者、销售者、监管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部门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宣传开展农民回收利用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打造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努力营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强化督考1.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行督查制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查推进。督查各村(社区、场)宣传工作、回收网点建设、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镇党政办要及时将督查情况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全镇进行通报,形成良好的互动效应。 2.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镇派出所,对全镇广大农户、农业生产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不定期、拉网式巡查,对违反使用不合规地膜的农户,要坚决予以制止; 对私自销售不合规的地膜经营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不合规的地膜不在我镇使用。3.凡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村(社区、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按上级规定,视情节追究村书记主要责任,且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