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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根据《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办公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号文件)、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市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代理。(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财采购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五)票据统管。⒈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⒉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⒊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