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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医保支付方式 关于国外医疗支付方式的资料国际上现行不同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的比较分析到目前 为止,各国已经探讨了不同的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偿付方式,大 致可以分为后付制(post-paymentsystem)和预付制(pre- paymentsystem)。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度(feeforservice)是后付制, 预付制包括按病种给付(diagnosisrelatedsystemgroup,DRG)、 按人头付费(percapital)、总额预算(globalbudget)等方式。多年 的经验告诉我们,单一的支付方式对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效 果并不明显,只有将多种支付方式联合才能起到控制医疗费用的作用。 一.按人头付费导致医疗费用过度控制,需要发达的医疗体系支 撑 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是指医疗保险组织根据医疗机构的规 模、技术、服务对象的特点等情况,按照事先确定的每个服务对象 (人)的支付标准及所服务的人口数,向该医疗机构预先支付一笔固 定费用,医疗机构则负责向目标人群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如果医疗 机构提供服务的总成本超出了支付总额,则经济风险由医疗机构承担, 这也是一种预付费方式,如英国的全科医生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其弊 端在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可能为了节约费用而减少必要的服务提供 或降低服务数量,拒绝重病患者;医院缺乏竞争识,医务人员没有提 高医疗技术的积极性。 泰国医保支付方式按人头付费结合疾病相关群组预付 制:泰国自2002年4月起开始实施“30铢计划”全民健康保险 (UCS)(简称“30铢计划”),目的是覆盖当时没有任何健康保险或者福 利计划的人群,实现全民覆盖并取代健康卡,采用的支付机制为门诊 服务按人头付费和住院服务按疾病相 关群组预付制付费,以及每次就诊每人30铢的共付费用。 由于门诊就医以一些常见病为主,相应的治疗方案也比较简单, 个体差异相对较小,因此按人头付费更适合门诊预付,但这种付费方 式最大的弊端就是医疗机构的逆向选择,医疗机构会尽量避免与治疗 费用较高的慢性病人签约,在实际诊治时会发生治疗不充分的现象, 过度控制了医疗费用,导致患者医疗质量严重下降;此外按人头付费 的建立必需以完善的医疗体系为前提,由于我国医疗资源还较为紧缺, 医疗条件地区差异性大,全科医生的培养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认为 短期内这种付费方式在我国较难全面实施 二.按项目付费医疗质量最高,但医疗费用失控 按服务项目收费(fee-for-service,FFS)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提供 给患者的服务类型(比如诊断、X光检查、外科手术或其他服务)和 数量获得不同的补偿。在这种支付方式中,医生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收 取服务费用,是最常见的后付费支付方式,也是世界各国过去采用的 主要付费方式。 按项目付费可以激励医生增加医疗服务的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接受更多的病人,因此病人医疗质量会比较高;但由于在此种付费方 式下医疗费用与医疗服务数量密切相关,医疗机构过度提供服务、提 供高收费服务的动力较 强,而且会普遍缺乏成本控制意识,竞相引进尖端诊疗设备,容 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是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的主要原因。因 此,全球各国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就是针对按项目收费的模式。 三.总额预算 在确定的年度,给医疗机构一个预算额度进行支付。在这种支付 制度下,医院的收入不随服务量的增长而增长。其优点是费用结算简 单,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同时又成为医疗费用的控制者,有利于医疗费 用的宏观控制,降低管理成本。合理确定预算是本方式实施的难点和 重点。本方式的缺点是预算的标准难以确定,预算过高,将会导致医 疗服务供给不合理的增长;预算过低,会侵害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 的经济利益。同时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还会导致医疗服务提供方不 合理的减少医疗服务,盲目节约成本,抑制需方的合理医疗需求,阻 碍医疗服务技术的发展,影响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导致服务数 量、质量下降。 四.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精细化、最高端的支付方式 按病种付费,即DRGs(DiagnosisRelatedGroups)是当今世界 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称为诊断相关分组,是一种病 人分类方案,是专门用于医疗保险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它根 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 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 组,在分级上进 行科学测算,给予定额预付款。也就是说DRGs就是医疗保 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 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 这种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它的效 果是:控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