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修理厂合同治理,标准合同法律行为,削减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规定。二、修理合同治理是企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修理合同治理,对于本厂修理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乐观的意义。法人托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需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需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搞好企业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修理合同治理工作。三、签订修理合同,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四、对外签订修理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需是持有法人托付书的法人托付人。法人托付人必需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托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以法定代表人特殊授权并发给托付证明书的例外。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需仔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状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明的经营权、有否履约力量及其资信状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托付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力量,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六、签订修理合同,必需贯彻“公平互利、协商全都、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七、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展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八、修理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纳书面形式,并采纳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九、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需明确、详细、文字表达要清晰、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