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为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举报主体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均有权向安全监察部门举报和报告。 2、举报个体 煤矿生产过程中,与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相关的重大违章、违规、违法行为。 3、举报内容 ①入井带班领导违章指挥的; ②隐瞒事故的; ③未严格执行入井带班交接班制度的; ④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制职工作业的; ⑤员工有三违行为而不制止的; ⑥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处理的; ⑦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 ⑧生产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⑨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⑩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4、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5、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6、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 四、矿内开设举报电话:外线: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