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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跨越国界,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多。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中,法律冲突和适用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本文探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案例,并提出我国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中的转变和发展。 一、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的定义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指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中涉及外国法律或在外的财产和负债关系的场景。当涉及到不同法律制度的财产关系时,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和适用问题。 二、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适用问题的法律规定 1.涉外婚姻法律冲突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涉及外国事实和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优先适用的国家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无选择,适用适用涉事民事关系的地点所属国家的法律。如果仍然不能确定适用的法律,应按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民间惯例确定。 2.例如买卖 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中,涉及到的财产往往具有移动性。例如,在涉外婚姻中,当配偶之间进行房产或车辆等物品的买卖时,出现涉外法律冲突时,可以根据涉外法适用法的规定选择适用优先适用的国家的法律,比如买卖合同中涉及到双方国家的法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用哪一方国家的法律。如果当事人不做出选择,剩下的法律规定的适用,这种问题并不复杂。 三、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案例 1.涉及国籍和财产所在地不同的案例 小明是中国籍,移民加拿大多年,成为了加拿大公民。他和中国籍的妻子在非洲买下了一套房产,妻方缴纳了全部购房款项,但是房屋登记在小明名下。随后,两人在加拿大生活了许多年,但是在感情出现问题后,二人意见不合,发生了离婚。 由于该房地产所在国与小明的国籍和加拿大的国籍不同,且两个法律体系不同,因此会出现一系列法律问题。国际民间惯例表明,根据不动产规定,应该适用土地所在国的法律,此时应该按非洲国家法律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能有权向非洲的法院申请玛丽无权缴回房子,但如果他想要继续拥有该物业,他就必须支付妻子购房资金的赔偿。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共享的案例 不同于上面涉及到的国籍和财产所在地不同,涉及到财产分割、财产共享会更复杂。在涉外夫妻离婚案例中,财产问题通常是旧案。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财产要根据“谁买谁有”原则。但在涉外婚姻离婚中,答案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来自不同时期,原则上应该按照各国家(地区)的法律来界定归属。但是根据涉外法第一条条款,涉外民间关系适用中国法律。这样最初现在过户在中国,可能便是中国人名下的财产,离婚后仍应视为中国法律适用,而按中国法律要求对齐进行财产分割。 然而,实际上,对涉外夫妻财产分割,我国所返回的一切涉外判别的适用本国法律,对于女性来说已经不能完全适用。因为对于女性来说,中国法律的财产认定并不公平,只有自愿缔结的婚姻才能实现公平分配。对于申请离婚的女方,如果他们没有公证书作为凭证的话,在涉外婚姻财产调解中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而如果分割的财产在涉外国家又必须要遵守当地法律的规定,这导致女方在分割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四、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建议 1.鼓励双方在婚姻登记时就明确财产制度 对于涉外婚姻,可以建议法治机制在婚姻存续期限内,婚姻双方可以登记式地明确财产制度,以避免涉外财产关系的纠纷,对结婚双方都是一个保护。 2.对女性进行更多保护 我国法律可以加强对女性的保护,除了强制执行“谁买谁有”原则外,还可以发挥涉外婚姻中的民间调解功能,以解决女性在分割中的不利因素。 3.建立更好的保护机制 建立涉外婚姻财产关系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的调解机制,加强对涉外婚姻纠纷的侵权行为刑事化和法律制裁。 总之,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问题采取多为性的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涉外女性权益,建立完善的民间调解机制,强化涉外婚姻财产关系保护机制,应是未来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