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1994年7月4日,财政部以(94)财会字第32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征求意见稿)。 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57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2年1月1日起在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执行。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以财会[2006]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于2007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存货——主要变化的内容主要内容——存货的确认主要内容——存货的初始计量主要内容——存货的后续计量主要内容——存货的后续计量主要内容——存货的后续计量主要内容——存货的后续计量(1)原先对该类存货计提过跌价准备。 (2)影响以前期间对该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因素已经消除。 注意如果原先导致计提的原因并未消除,则虽然本期内成本已经高于市价,也不作为影响因素消除,不转回原计提的跌价准备,例如原先计提是因为售价下降,本期售价未回升而成本下降,则原先计提的跌价准备不能转回。 (3)在原先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转回。存货的披露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