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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重点 医师管理重点 处方管理重点 购置管理重点 药库管理重点 各药房管理重点 病房管理重点 门诊管理重点 依据国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要求,介绍医疗机 构详细落实落实方法和方法。 在法规框架内充分提供患者所需镇痛药品, 建立严谨麻醉药品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漏洞, 同时经过药学服务模式推进规范化治疗。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要点法律部门规章 行政规章是否有成立组织文件 有没有开会、检验等工作统计 有没有相关文件如:工作任务、工作制度 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组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将麻精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负责审批院内各部门麻醉药品管理、使用办法和制度。建立麻、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题检验制度,并定时组织检验,做好检验统计,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隐患。 组织讨论医院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 抓好各类医务人员培训将内容及结果上报卫生主管部门专员负责; 专库(柜)加锁; 专簿统计; 专用帐册; 专册登记。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施专员负责、专库(柜)加锁。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置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该安装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应该配置保险柜。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该配置必要防盗设施。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 对进出专库(柜)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统计,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使用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第十二条 入库验收应该采取专簿统计,内容包含:日 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批号、使用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 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第十条 麻精一 _______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公费医保编号: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 科别:住院(门诊)号:日期:年月日是否执业医师 有没有麻精药品培训合格证 执业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执业医师经培训、考评合格,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经培训考评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药学部门各调剂室应该存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师本人署名或印章留样,医师失去处方权资格时,应及时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考评。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评,其它医疗机构能够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要求。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课方式进行。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该对执业医师进行考考评,考评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该将讲课内容、讲课时间、讲课教师、学员名单等报设区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 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要求 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 住院患者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1日惯用量。 电子医嘱必须与手写处方剂量相同,同时收存。分类药师应该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次序号。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限为2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 期限为3年。 《处方管理方法》 医疗机构应该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含日期、姓名、药品品种、规格、数量 专册保留期限为3年 《处方管理方法》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含: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纪、身份证实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处方专用帐册保留应该在药品使用期满后不少于2年。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第二十条 印鉴卡管理 购置审查 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该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该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使用期3年,换领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