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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纳税人或被征收人对税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要求改变或撤销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诉讼形式。在税务行政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诉讼双方的利益及诉讼结果的判定。本文将从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 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在争议的焦点上各自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一方提起诉讼,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另一方则要进行抗辩,承担反驳的证明责任。基于这种责任分配,诉讼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需加强对证据的搜集和把握,来确保自己在争议焦点上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匹配的证明。 二、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1、倒置的证明责任原则 倒置的证明责任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形下,被诉方需要证明反面的事实。在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否成立,而被告只需要进行辩护即可。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被告需要证明反面事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管理法》规定,经营者不能证明其销售的食品、化妆品、药品等不危害人体健康,则应负法律责任。 2、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指在诉讼中,诉讼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一般而言,原告承担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否成立的责任,而被告承担证明反驳主张的责任。 3、证据推定原则 证据推定原则是指在不缺少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经验或推定规则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如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例中,司机肇事后逃逸,但车主仍有可能证明该事件与其车辆有关。法院可以将肇事司机的逃逸行为作为引起车主损失的重要原因予以推定,由此认定肇事司机对车主负赔偿责任。 三、税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相关问题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双方举证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对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缴纳、退还、减免等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享有相对优势,有权提交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行政行为。而纳税人或被征收人则需要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因此,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纳税人或被征收人的举证责任较为重。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及时搜集证据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及时搜集与诉讼主张有关的证据。一些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丧失,需要及时保存。同时,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需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免对自己的诉讼主张造成不利影响。 2、合理选择证据 在选择证据时,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操作实务经验,选择与诉讼主张相符的证据。一些证据可能不利于自己的诉讼主张,需要仔细衡量选择。 3、提供充分的证据 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确保自己提交的证据足够充分。在提供证据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结合证据的真实性及可信度对其进行解释、说明,为诉讼主张提供更充分的证明。 4、对税务机关证据进行辨析 在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时,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对其进行辨析。一些证据可能存在瑕疵或其他问题,需要加以辨析和反驳。同时,在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中有可能会出现证据不足或证据不清的情况,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及时对其提出质疑和反驳。 总之,在税务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纳税人或被征收人需要充分认识自己的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搜集足够的证据,合理选择证据,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对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辨析和反驳,来确保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