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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统一指挥、群防群控、依靠科学、整合资源、措施果断、严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城镇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决策机构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安委主任) 副指挥:(县政府办主任) (盐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 总指挥部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4、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四个分支指挥部。 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盐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运行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永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三)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食品安全部门和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指挥工作。 (四)组织体系的工作程序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总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专家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盐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对符合本预案总则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决定按着本应急预案启动处理工作程序。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如果是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工作,指挥机构在职权内发布实施措施。 事故的应急准备 1、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则确定管辖范围。 3、建立严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4、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的监督管理,保障应急处置网络的维护监督管理。 5、配置和配备专业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急救车辆和指定专业医院,出事后能够迅速到达并进行现场处置任务。 6、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7、对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事故应急知识、技术和技能,及时向公众提供相关危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8、做好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9、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设施、设备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的物资保证。 10、对易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检查,及时跟踪监督等处理办法。 1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根据不同事故,按照品种、类别、环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本预案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各乡镇应根据职能有关规定,协助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预警系统,同时建立本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三、预防预警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