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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理论与实践研究——以成都为例的开题报告 《县管校聘》是指在县级政府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到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或其他科研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行为。该行为在我国近年来呈现出增多的趋势,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本文选取成都作为研究案例,旨在探究“县管校聘”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县管校聘”的理论探讨 1、自治与有效性 从本质上来看,“县管校聘”是自治与有效性之间的一次权衡。县级政府需要有权有责地处理好本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同时,为了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province级及以上高等院校也需要有优秀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县管校聘”可以为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引入优秀的行政才能,同时也能让县级政府获得更好的资源,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 2、理论基础 从制度上来看,“县管校聘”的理论基础在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我国行政管理提倡分级负责制,而“县管校聘”正好符合了这一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自由聘任。 3、挑战和限制 “县管校聘”在具体实施中也面临着挑战和限制。一方面,有些人认为,县级政府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本地区,但“县管校聘”却将优秀的人才“挖走”,这样会导致当地资源的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需要领导者具备专业背景和经验,而县级政府的领导人员可能在这方面缺乏优势,这就可能造成一些问题。 二、“县管校聘”的实践研究 在实施“县管校聘”时,成都市在一定程度上走在了全国前列。成都市政府于2015年实施了“县(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县外任职试点”政策,将部分县(区)直机关领导干部纳入到中央和省级领导单位副职及以上职务选拔范围之内。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消息,2017年,成都已有117名县(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在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担任领导职务。 通过研究成都市实施“县管校聘”政策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政策执行需补充措施 目前针对“县管校聘”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相对较少,不够完善,政策执行也需要进一步补充配套的具体措施,以确保“县管校聘”政策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和落实。 2、评价标准需统一 为了公正、公开地选拔出最合适的人才,需要统一评价标准,同时要注重选拔人才的性格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 3、县级政府需合理安排资源 县级政府在实施“县管校聘”时,需要合理安排本地区的资源,避免滥用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管理素质的提升。 综上所述,“县管校聘”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政策引导和规范性措施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和配合,促进“县管校聘”政策在各方面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