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DBSL 重庆市水利行业标准 DBSL2—201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ForRiver-relatedConstructionandFloodPreventionAssessmentReportInRiverManagementScope(ForTrial) 2012-04-20发布 2012-04-20实施 重庆市水利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标准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请各地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河道处,以便于我局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8907911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前言 根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 ——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批准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持机构: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河道管理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重庆市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飞江泽秀王云谢芸张荣恒孟晓宁周亮邓一平 董世勇符富果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高道忠王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强 本标准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人员:陈俊文罗凤江泽秀苏蘅肖川杨益道张剑波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2概述………………………………………………………………………………………3 3基本情况…………………………………………………………………………………3 4涉河建设方案……………………………………………………………………………4 5河道演变…………………………………………………………………………………13 6防洪评价计算……………………………………………………………………………14 7防洪综合评价……………………………………………………………………………18 8防治补救措施……………………………………………………………………………20 9结论与建议………………………………………………………………………………21 10附件………………………………………………………………………………………21 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 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 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 附录E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 附录F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2002〕7号)及《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自治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可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见附录D。 1.0.3涉河建设项目应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