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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508页 第PAGE\*MERGEFORMAT508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508页 百禾传媒(8346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5-001 证券代码:834614证券简称:百禾传媒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 披露》(证监会公告[2013]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 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 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主办券商备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挂牌公 司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 商审查的重大信息。公司应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不得 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 第五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 办法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 当及时披露。 1 公告编号:2015-001 第六条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 露义务人。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达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公司并披 露权益变动公告。 上述责任人及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由董事长签署后披露。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 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主办券商递交信息 披露的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 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 董事会秘书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 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情况。有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上 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报备。 第九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以下简称 “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 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2 公告编号:2015-001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一节定期报告 第十条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应按照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 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约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并按照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 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调 整。 第十二条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三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